日本最高法院裁定《民法典》中禁止女性離婚後半年內再婚的規定違憲,意味這項自明治時代延續一百多年的規定將修改,今次是戰後日本最高法院第十宗裁定違憲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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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告是岡山縣一名三十多歲女性,她因家暴在08年3月與前夫離婚,但要等半年才可與現任丈夫結婚,以「結婚自由受限、精神遭受痛苦」為由入稟法院向國家索償。這項規定備受國內外批評,只是歧視女性,裁決意味國會將要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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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五子女子四年前入稟法院,指出嫁後被迫跟隨夫姓違反「夫婦擁有同等權利」憲法規定,要求政府賠償。但最高法院裁定無違憲,指根據《民法典》第750條《夫婦同氏的原則》,同一戶籍下夫婦須使用相同姓氏,但無列明用男方或女方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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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總統施泰因邁爾簽署憲法修正案,允許政府大規模舉債,投資國防和基礎設施建設。
德國總統施泰因(圖)邁爾簽署憲法修正案,允許政府大規模舉債,投資國防和基礎設施建設。AP資料圖片
修正案由正在談判組閣的聯盟黨和社會民主黨提出,並獲得綠黨支持,早前獲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通過。
修正案放寬限制聯邦政府新增債務的「債務煞車」條款,允許聯邦政府在國防支出超過國內生產總值1%時,通過舉債籌集資金,不計入憲法規定的債務限制。另外,允許聯邦政府設立一個不受「債務煞車」條款約束的5000億歐元特別基金,用於交通、電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其中,1000億歐元注入現有的氣候與轉型基金。
德國國會大樓。新華社資料圖片
「債務煞車」是德國政府為防範債務過快增長而制定的財政規定,2009年寫入憲法。這項規定要求聯邦政府每年結構性新增債務不得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