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區約翰四世大馬路與殷皇子大馬路交界裝設「天眼」捉黃格停車後,當局再在高士德大馬路與高地烏街交界的黃格位增設「天眼」,今日開始運作。有駕駛者表示不清楚該路段設有「天眼」,甚至有駕駛者不清楚黃格停車會被罰。
圖:澳門日報
本澳不少主要道路交匯處的地面劃有黃格區,禁止車輛停車,以免影響路面交通,但長期以來未見嚴厲執法,禁止停車的黃格變得形同虛設。尤其在交通繁忙時段,黃格區內經常可見駕駛者滯留,結果其他方向車輛駛至亦無法通行,往往令周邊交通均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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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德大馬路與高地烏街交界黃格位的「天眼」今日運作,昨日現場已見「天眼」裝在花圃旁的當眼位置,但不時仍見有駕駛者停留在黃格內。有駕駛者表示不清楚該路段安裝「天眼」,承認知道黃格不得停車,但過往鮮見被罰,故很少理會,相信其他駕駛者亦當「黃格不存在」。如今「天眼」捉黃格停車,日後會小心,避免被檢控。有駕駛者卻表示不清楚黃格停車會被罰款,指有時因前方車輛未疏通,會被逼停在黃格內,雖然阻塞其他車輛,但「見人人都係咁停,所以好少理。」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違例停車、泊車或作出任何阻礙交通的行為,可被罰款三百至六百澳門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