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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仲賢涉管有攻擊性武器案結案陳詞 明年2月裁決

方仲賢涉管有攻擊性武器案結案陳詞 明年2月裁決

方仲賢涉管有攻擊性武器案結案陳詞 明年2月裁決

2021年12月29日 15:13 最後更新:17:50

浸大前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於前年8月,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枝鐳射筆,之後被捕,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妨礙司法公正共3項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辯方表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包括被告管有鐳射筆的意圖、他是否清楚知道當日截查的警員身份等。控方沒有進一步陳詞,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9日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辯方律師陳詞說,被告持有鐳射筆的9分鐘期間,沒有裝上電池,而被告在場時曾向警員表述這訊息。辯方又說當日並無大型騷亂事件,控方不能單以過往有示威者以此武器傷害他人,便推論被告有同樣意圖。

法官游德康問到如果被告打算以鐳射筆作觀星用途,該如何解釋未有裝上電池。辯方回應說,該9分鐘才是案件關鍵,觀星是日後的事。至於阻差辦公罪,辯方表示,被告在遇上便裝警員截查,未獲悉對方身份前感到驚慌而躲閃,屬合理反應。

控罪指,方仲賢於前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一帶,無合法辯解而攜有10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並在桂林街抗拒警務人員執法,以及在警員檢取手提電話作證物前,把手提電話重新設置。

政府和建造業議會爭取首批棚網在一個月內經過採購及檢測後陸續上架。

屋宇署向註冊承建商發出作業備考,闡述棚網就地抽樣檢查新制度。新制度除適用於維修項目使用的棚網,亦適用於新建樓宇工程的棚網。

為配合實施新制度,屋宇署在網站公布了首批指定實驗所名單,暫時有5間指定實驗所,並會持續更新名單。建造業議會正籌備集體採購及統籌檢測服務,並已選定香港建造學院新田訓練場為業界提供用地進行場外取樣。

另外,運輸署督導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加強專營巴士、專線小巴和居民巴士服務,加派車輛和人手,支援入住各區過渡性房屋的火災居民,便利接駁其他服務往返各區。其中,大埔樂善村將增設穿梭巴士服務往返大埔墟站,九巴亦會延長75K的服務時間。運輸署會與相關過渡性房屋項目營運機構和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緊密協調,照顧居民的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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