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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冠軍騎師陳柏鴻與前女友爭樓勝訴 兩人各得售樓一半收益

前冠軍騎師陳柏鴻與前女友爭樓勝訴 兩人各得售樓一半收益

前冠軍騎師陳柏鴻與前女友爭樓勝訴 兩人各得售樓一半收益

2022年04月29日 18:30 最後更新:18:47

外號「草蜢」的前香港冠軍騎師陳柏鴻,4年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前女友姜麗娜追討何文田碧桂閣聯名單位及車位的一半業權,法官歐陽桂如今頒布書面判詞,認為單位屬於兩人聯名擁有,裁定陳柏鴻擁有該一半業權,下令姜麗娜需清空何文田碧桂閣的物業,以賣出單位及把一半的售樓收益交予陳柏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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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陳柏鴻,被告為姜麗娜。法官歐陽桂如在判詞中指,陳柏鴻作供時含糊其辭並且自相矛盾,被盤問時有動搖,而且陳與姜分手近30年後才入稟向姜追討涉案業權,陳被廉署調查時從沒報稱碧桂閣的業權,令其申索的真實性存疑。相反,姜作供時保持冷靜直接,但其供詞經不起推敲,既不合邏輯又不合情理,故法官認為陳姜二人均非可靠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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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根據銀行文件及按揭紀錄等,分析認為姜當時沒有工作,支付按金及首期後積蓄只剩十萬元,根本無法獨自支付樓宇按揭貸款,但她卻堅稱陳沒有支付按揭分期,而陳當年出軌又與姜發生肢體衝突,姜卻仍邀請陳成為聯名業主,實在互相矛盾。法官指陳當年事業蒸蒸日上,他沒有理由為他沒有業權的物業而生安白造,認為陳才是當年負責涉案單位支付按揭分期的人。

34歲商人與女友同居4年後,女友2024年5月另結新歡。商人分手後同月的月底涉擅闖前女友住所,強姦前女友。男商人否認1項強姦罪,於星期五(10月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在辯方盤問下,女事主X否認有為被告手淫,亦否認是自願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辯方大律師盤問時指,被告進入X住所單位時,X並沒睡著。被告上閣樓時對X說「想同你搞嘢」,而X回應「我想瞓覺先」。被告與X親吻,X有為被告手淫。X亦從來沒鬧被告「死變態」。被告沒說過連死也不怕,或要強姦X也「吹我唔脹」,並指X是自願下與被告發生性行為。辯方續指,X離開家中時,被告跟着追出,X對他說「閉路電視影到我哋」,被告繼而拍X的大腿一下。X對上述一概否認。

女事主X對辯方上述指控一概否認。

女事主X對辯方上述指控一概否認。

女事主X作供時指,她被強姦時表示男友A「撈偏門」,男友可搞死被告,又指男友會為其報警。辯方質疑這說話是X在傳訊息給A時,對被告說的,X否認。X同意她在經濟上較強勢,但她不清楚性格是否也屬強勢。辯方指,X曾摑被告一巴,X同意;但X指與被告拍拖4年以來只掌摑過他一次。案件下周一(10月6日)續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34歲被告朱江北,2019年11月認識現年33歲女事主X,2020年2月成為情侶並同居。X在2024年4月購入葵涌iCITY單位,同月認識男子A,翌月發展成情侶。X同月21日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同意。X於4日後通知被告上門收拾個人物品,被告要求X在場,指有事商談,X感擔憂,報警要求警員陪同,被告最終離開單位,並承諾以後不再聯絡X。

34歲被告朱江北否認1項強姦罪。

34歲被告朱江北否認1項強姦罪。

翌日早上7時半左右,X睡夢中聞到異樣,張開眼發現被告全身赤裸,向床走來。被告取去X電話,捉着X雙手,壓在床上,揚言「呢次係我哋最後一次性交,之後我就會走㗎喇」,X拒絕,警告指強姦罪行嚴重。被告回應「我死都唔怕,唔驚」,然後脫去事主內褲,強姦事主,X反抗不果。

事後被告如廁時,X伺機逃去,惟未到升降機位時,已遭被告拉回單位,被告用手拍打事主大腿。直至早上9時許,被告稱「唔再搞喇,我哋瞓覺喇」,X其後悄悄向男友發訊息求救,指被告正身處其住所內。X男友到場時,見被告開門,全身赤裸,男友即時帶走X並報警。警員下午近1時到場,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事主同意下性交。

案件編號:HCCC9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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