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34歲商人否認強姦已分手女友 女事主作供否認為被告手淫及自願發生性行為

法庭事

34歲商人否認強姦已分手女友 女事主作供否認為被告手淫及自願發生性行為
法庭事

法庭事

34歲商人否認強姦已分手女友 女事主作供否認為被告手淫及自願發生性行為

2025年10月03日 16:34 最後更新:18:58

34歲商人與女友同居4年後,女友2024年5月另結新歡。商人分手後同月的月底涉擅闖前女友住所,強姦前女友。男商人否認1項強姦罪,於星期五(10月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在辯方盤問下,女事主X否認有為被告手淫,亦否認是自願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辯方大律師盤問時指,被告進入X住所單位時,X並沒睡著。被告上閣樓時對X說「想同你搞嘢」,而X回應「我想瞓覺先」。被告與X親吻,X有為被告手淫。X亦從來沒鬧被告「死變態」。被告沒說過連死也不怕,或要強姦X也「吹我唔脹」,並指X是自願下與被告發生性行為。辯方續指,X離開家中時,被告跟着追出,X對他說「閉路電視影到我哋」,被告繼而拍X的大腿一下。X對上述一概否認。

女事主X對辯方上述指控一概否認。

女事主X對辯方上述指控一概否認。

女事主X作供時指,她被強姦時表示男友A「撈偏門」,男友可搞死被告,又指男友會為其報警。辯方質疑這說話是X在傳訊息給A時,對被告說的,X否認。X同意她在經濟上較強勢,但她不清楚性格是否也屬強勢。辯方指,X曾摑被告一巴,X同意;但X指與被告拍拖4年以來只掌摑過他一次。案件下周一(10月6日)續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34歲被告朱江北,2019年11月認識現年33歲女事主X,2020年2月成為情侶並同居。X在2024年4月購入葵涌iCITY單位,同月認識男子A,翌月發展成情侶。X同月21日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同意。X於4日後通知被告上門收拾個人物品,被告要求X在場,指有事商談,X感擔憂,報警要求警員陪同,被告最終離開單位,並承諾以後不再聯絡X。

34歲被告朱江北否認1項強姦罪。

34歲被告朱江北否認1項強姦罪。

翌日早上7時半左右,X睡夢中聞到異樣,張開眼發現被告全身赤裸,向床走來。被告取去X電話,捉着X雙手,壓在床上,揚言「呢次係我哋最後一次性交,之後我就會走㗎喇」,X拒絕,警告指強姦罪行嚴重。被告回應「我死都唔怕,唔驚」,然後脫去事主內褲,強姦事主,X反抗不果。

事後被告如廁時,X伺機逃去,惟未到升降機位時,已遭被告拉回單位,被告用手拍打事主大腿。直至早上9時許,被告稱「唔再搞喇,我哋瞓覺喇」,X其後悄悄向男友發訊息求救,指被告正身處其住所內。X男友到場時,見被告開門,全身赤裸,男友即時帶走X並報警。警員下午近1時到場,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事主同意下性交。

案件編號:HCCC92/2025

司法機構宣布,由於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已經取消,星期三(7月30日)所有法院和審裁處聆訊會恢復或如期進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原定於星期二(7月29日)出庭而受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影響的人士,包括陪審員,須於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到達法庭。

法院或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於辦公時間內會照常辦公。法庭使用者可如常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用個別法院或審裁處登記處已推行的電子服務。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說,預計明日前往法院的人士眾多,法庭使用者應提早抵達法院大樓,尤其是在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