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襲擊罪成被停職的高級督察,在停職期間兼職駕的士賺錢。在去年底接載一對醉酒男女時,2人在車內嘔吐,停職督察疑因取清潔費不遂,與男乘客爭執,阻截男乘客離去期間被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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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乘客羅浩麟(27歲),報稱地產經紀,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不付款而離去」兩罪,案件押後至4月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其間獲准以1萬元保釋,控方稍後將傳召3名證人作供。
控方指,去年12月11日,被告與一名女友人喝醉後乘的士離開,女友人於車上嘔吐,司機劉承聰要求羅支付166元車資,以及嘔吐清潔費方可下車,惟羅只付140元車資便離開,司機立即下車「追數」,但反被毆打。
被襲擊的士司機劉承聰(44歲),原是高級督察,任職警方談判專家,但於2012年涉嫌在大埔大窩村一單位襲擊一名丘姓女子,較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罰款5,000元,劉於停職等候上訴期間,捲入今次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