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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主任涉虛報DSE試場有炸彈 押後至8月5日裁決

56歲運輸署高級技術主任涉嫌在2020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期間向警方虛報「天馬行動」開始及有兩所九龍區中學藏有炸彈,警方搜查後發現其手機有一段與虛報內容相似的錄音,居所另發現他人之黑色錢包,被告被控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盜竊、管有他人身分證共3罪。辯方今於觀塘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指控方並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有盜竊行為及參與虛報炸彈案,裁判官林子勤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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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辯方今傳召被告家傭Charmis作供,她承認當時在環保袋中拿到黑色錢包並認為是被告所有,而根據習慣她把錢包放在窗台又無通知被告,導致在兩年間錢包一直放在原位無人理會。控方律師質疑為何家傭在得知她有接觸過錢包後並無告訴警方或相關部門,但家傭則表示當時記憶模糊,且在與警方會面期間有律師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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