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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偷信用卡買名牌榨盡簽賬額 涉款逾420萬元7本地男被捕

社會事

專偷信用卡買名牌榨盡簽賬額 涉款逾420萬元7本地男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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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偷信用卡買名牌榨盡簽賬額 涉款逾420萬元7本地男被捕

2025年12月14日 13:24 最後更新:14:27

警方搗破一個涉及全港多區盜竊及信用卡被盜用案件犯罪集團,以「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罪拘捕7名男子,涉案金額超過420萬元。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警方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表示,今年9月至12月,全港多區接連發生多宗盜竊及信用卡被盜用進行大額簽賬案件,經過深入調查,港島總區刑事部於本月12日及13日展開行動,成功偵破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清晰的犯罪集團。截至目前,共偵破相關案件22宗,拘捕7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0至60歲,涉案總金額超過420萬港元,7人目前仍然被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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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港島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徐蔚瑩

警方指該犯罪集團作案模式經過精心策劃,主要分為三部分。首先集團成員在港島及九龍等人流密集地區,包括球場、咖啡室及餐廳,趁受害人不為意時,偷取銀包內信用卡,然後將銀包及其他財物放回原位,令受害人難以即時發現。

然後信用卡得手之後,集團會迅速將信用卡交予中間人,再由中間人分發予其他成員進行盜用。這次使用信用卡的成員會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每次簽賬金額可高達數十萬港元,以最快速度榨取信用卡最高限額。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警方透過翻查及整合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警隊「銳眼計劃」安裝罪案黑點的閉路電視錄像,以及商場、商舖同街道的私人閉路電視記錄。通過分析,警方成功梳理出犯罪鏈條上不同角色,包括「扒手」、中間人及假買家,掌握他們案路線、交接過程同消費行蹤,最終成功鎖定並拘捕涉案成員。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警方呼籲市民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尤其在運動、用餐或者身處人多擠迫地方的時候,應該保持警覺,確保銀包及手袋放在視線範圍或者安全位置。如發現信用卡遺失或者被盜,應立即通知發卡銀行報失,並設定交易提示(例如短訊通知),以便盡早發現異常交易。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不法分子偷取信用卡之後,會用信用卡在短時間內前往名牌手袋、服裝店及海味舖等進行大額消費。

警方亦提醒零售業商戶,處理大額信用卡交易時,應該核實簽賬者是否為信用卡持有人,必要時要求顧客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如發現顧客形跡可疑、簽賬時神色慌張,或者使用不同姓名信用卡進行交易,應該提高警覺並即時通知警方。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5小時內,迅速偵破一宗在元朗涉及商場爆竊、車內盜竊及企圖車內盜竊的案件,拘捕一名39歲本地男子。

警方迅速偵破一宗涉及商場爆竊、車內盜竊及企圖車內盜竊案,拘捕一名39歲無業漢。

警方迅速偵破一宗涉及商場爆竊、車內盜竊及企圖車內盜竊案,拘捕一名39歲無業漢。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偵緝高級督察林靈珊指出,昨日(7月16日)早上,警方接獲元朗區某商場內一間店舖職員報案,指店內收銀機有被撬開的痕跡,經點算後證實有 1,000港元現金被盜去。警方翻查商場內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發現一名陌生男子趁店舖尚未營業之際,潛入收銀櫃枱一帶位置進行爆竊。

該名賊人其後亦走入另外三間攤位商店的櫃檯位置企圖行竊,經各攤位職員點算後,並未發現有財物損失。賊人隨後轉至商場停車場,隨機徒手拉扯不同私家車的車門,期間成功登上三架未有鎖門的車輛並進行搜掠。警方事後聯絡相關車主核對,其中一架車輛證實損失了600港元現金,其餘兩架車輛則未有發現損失。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偵緝高級督察林靈珊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偵緝高級督察林靈珊

警方迅速鎖定賊人的身份、衣著特徵及逃跑方向,在接獲案件後的5個小時內,於元朗區成功拘捕一名39歲本地男子,他涉嫌「爆竊罪」、「車內盜竊罪」及「企圖車內盜 竊罪」,稍後時間將被暫控相關罪行,並於明日(7月18日)早上在屯門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留意到今次案件中,賊人的目標主要為開放式或攤位式、保安措施較低的商戶,以及未有鎖好門的車輛。警方藉此呼籲店舖商戶須時刻提高防盜意識及做好防盜措施,包括鎖好貴重財物、避免於店舖內存放大量現金,並在店舖內加裝警報系統或閉路電視以加強防範。同時亦提醒車主,應盡量避免於車內存放現金或貴重財物,離開車輛時亦必須確保車門已鎖好,防止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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