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一名男子上周六(8日)被市民拍到公然多次進出女廁駁水管洗車,完全不顧有女士在內又進又出。目擊者將整個過程拍低並放上網,形容該男子「嚇到女士花容失色,又進又出,色膽包天。」
赤膊男年約50歲。網上圖片
目擊整個過程的男子於facebook群組「祥龍圍邨&清河邨」發文,他指事發地點為上周六(8日)晚上9時36分至晚上10時30分,地點為大埔汀麗路南坑公廁。片中所見,該名男子年約50歲,僅穿短褲、赤裸上身,多次進出女廁接駁水管,用女廁的水清洗其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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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膊男多次進出女廁接駁水管,用女廁的水清洗其私家車。網上圖片
目擊者指赤膊男至少4次進入女廁駁喉拎水洗車。網上圖片
目擊者批評赤膊男不顧是否有女士在廁所內,又進又出。網上圖片
赤膊男多次進出女廁接駁水管,用女廁的水清洗其私家車。網上圖片
目擊者指赤膊男至少4次進入女廁駁喉拎水洗車。網上圖片
雖然片中未見有任何女士進入女廁所,但目擊者指涉事男子至少4次進入女廁內,旁若無人,「不顧有女士在內,嚇到女士花容失色,又進又出,色膽包天。」有網民留言批評片中的男子非常離譜,「去畀錢自助洗好過啦,又有水槍又有泡槍,公廁拉得喉,人哋已經上咗泡,未計隨時告偷水同環保例」。
赤膊男多次進入女廁拎水。網上圖片
目擊者批評赤膊男不顧是否有女士在廁所內,又進又出。網上圖片
政府曾就公廁使用訂立規例。根據第132BL章第35條《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任何人不得使用盛載於或供應給公廁內沖廁系統的水,作沖廁以外的用途,或將其取去在別處使用;使用盛載於或供應給公廁內淋浴設備、洗手盆或豎喉的水,作個人潔淨或洗衣以外的用途,或將其取去在別處使用;或以任何方法干擾公廁內的供水系統。另外,在公廁內,任何男性不得進入撥作女性使用的部份,但年齡在5歲以下並由一名女性親屬或護士陪同的男童,則不在此限,違者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即2000港元。
現場為大埔汀麗路南坑公廁。網上圖片
一位孝順女在社交平台發文,大呻雖然自己每月都「嘔15k家用」,但父母仍不滿足,當阿妹提出分擔部份家用時,父母更發爛渣,批評她「俾得幾個錢施捨」。
示意圖。愛回家劇照
樓主:羡慕父母對子女0經濟回報期望
女網友發帖第一句寫到「好羡慕啲屋企父母對子女0經濟回報期望」,她提到自18歲起已沒問屋企拿錢,學費全靠政府資助,做兼職搵生活費之餘,還要每月給父母$2000家用。時至今日她出來社會工作,月入$35000,但每月仍要給逾四成人工即是$15000當家用。
示意圖。愛回家劇照
妹妹提出與姐姐分擔家用即觸怒父母
父母還反對她去旅行,認為「日日出街洗曬啲錢,仲不如俾黎做家用」,還埋怨她給的家用不夠,認為她應該儲多些錢,留給父母養老。當她的妹妹提到想與姐姐分擔一半家用,認為姐姐以後搬出去住都需要有錢旁身,怎料卻觸動了父母的神經,罵到「搬出去唔洗俾伙食養我地?」「仲不如宜家我地退休 劃掂都冇人理我地」、「你係咪以為俾得幾個錢拖捨俾我地?」、「咁姐係逼我地冇人理做乞丐靠政府」令事主感到崩潰。
示意圖。愛回家劇照
父母有兼職「每人都有月入起碼14k」
她坦言父母的說話「唔會令我想俾多啲錢」「只會覺得更加堅定有能力就搬出去住」事主還透露其實父母親都有固定的兼職,「每人都有月入起碼14k」,但依然覺得女兒給的家用不夠。雖然事主曾提出只負責家中租、水、電、煤等開支,卻要求她要連買餸、日用品等費用都「負責埋」。她大感不惑,點解「你哋人工就唔洗拎出嚟完全係自用就得?邊到合理㗎」。
示意圖。愛回家劇照
網友怒批父母行為如「當子女ATM」
帖文一出,網民都為樓主感不值,紛紛留言力撐,更批評她的父母,如「當子女ATM」網民怒斥「四肢健全行得做得pt仲要問個女攞15k真係cls」、「即係你屋企人依家仲返緊工仲要食你萬$5家用?」「佢2個既人工做零用架,咁爽?」「自己有職業,仲虎視眈眈你啲錢」
「養兒防老」觀念已過時
亦有網民覺得舊時老一輩「養兒防老」觀念已過時,坦言「養兒防老係以前農業社會觀念」「窮人+傳統思想父母先會咁」、「好藍領父母feel」。有網民指「呢類上一代知識差距過大導致溝通唔到真係好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