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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兒子自瀆入獄4年前警員 認呃警察儲蓄互助社等25罪押12月判刑

今年9月因強逼其兒子自瀆而罪成,判處入獄4年的48歲前警員自2014年至2020年間,以訛稱他人及自己患病、護照出現問題等原因,分別欺騙3名受害人和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被控欺詐及盜竊共32罪。他3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其中25項控罪,餘下7罪則留在法庭存檔獲准,暫委法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看管。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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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認呃警察儲蓄互助社等25罪 押12月判刑

被告今於區域法院承認其中25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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