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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涉煽惑投白票 辯方爭議條例是否合憲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涉嫌於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社交平台帖文,被廉署控告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案件原定12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但辯方爭議條例是否合憲,表示若法庭裁定合憲,蘇會認罪。辯方力陳,法律賦予市民言論自由,被告是正當表達意見,但控方將它刑事化,憂慮會開壞先例,猶如打開「潘多拉的盒子」。辯方又批評控方形容被告希望製造流選以「破壞選舉」的說法「風馬牛不相及」,因為立法會無最低得票要求。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大律師詹鋌鏘表示,《基本法》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而這是民主社會基本的條件,亦是維持本港制度和文明的核心,尤其在政治言論方面應予以最高保障。辯方憂慮控方將此自由刑事化,會開壞先例,猶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重申條例須通過相稱性測試,以免社會與個人利益失衡。辯方力陳,本港採取不記名投票,任何人都不得因投票意向受到施壓,本案中無證據顯示投白票會影響他人的投票權利,而政府的說法是「有可能對選民造成壓力」,可見其也不肯定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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