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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檢控專員:檢控決定不涉個人意見及政治立場 工作無關「勝敗」

刑事檢控專員:檢控決定不涉個人意見及政治立場 工作無關「勝敗」

刑事檢控專員:檢控決定不涉個人意見及政治立場 工作無關「勝敗」

2022年12月29日 23:45 最後更新:23:48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29日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21》,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序言表示,所有檢控決定都按證據和公眾利益考量而作出,當中完全不涉及個人意見和政治立場等因素。她強調,提出檢控的目的並不是要令被告入罪,而是要公平公正地提出證據,協助法庭或陪審團作出公正的判決,因此檢控人員的工作並非關乎「勝敗」,而在於履行公職時秉持誠信和尊嚴,並且發揮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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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美琪又表示,部門處理的部分案件性質甚具爭議,導致檢控人員和檢控決定受到偏頗、毫無根據的批評,相關說法無視案件中支持檢控決定的實際情況,並對法院的裁決或判刑理由視而不見,毫無基礎的批評只會損害公義的彰顯。她又指,檢控人員的職務艱巨、但光榮,深信熱切追求公義的堅定信心會帶領部門順利克服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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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刑事檢控科29日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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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檢控科去年為政府其他部門提供的法律指引次數為15,410次,較2020年的13,895次增加10.9%;而交由外判律師處理的案件數目則有1972宗,上升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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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率方面,裁判法院經審訊後定罪率由2020年的52.4%,升至56.7%。另外,刑事檢控科在2020年4月中成立特別職務組,處理2019年反修例事件的檢控工作。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29日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21》。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29日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21》。

律政司公布邀請提交營辦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聯合建議書結果,分別由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獲選為先導計劃的管理機構及科技服務供應商。先導計劃將於今年底前推出,兩間獲選機構會隨即展開相關籌備工作。律政司會適時公布先導計劃的進一步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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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導計劃營辦期定為兩年,將設專門機制,透過調解及仲裁解決體育糾紛。管理機構將負責管理先導計劃,以及就調解及仲裁提供機構支援,包括編訂具體的調解及仲裁規則、招聘和委任調解員及仲裁員、為調解員及仲裁員與當事人制訂收費架構,以及管理調解及仲裁程序。科技服務供應商將負責提供營辦先導計劃所需的科技基建及支援,推動更廣泛使用法律科技及網上爭議解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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