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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第三階段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基礎課程 120名青年及大學學員參與

政事

律政司第三階段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基礎課程 120名青年及大學學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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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第三階段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基礎課程 120名青年及大學學員參與

2025年07月05日 16:02 最後更新:19:11

律政司7月5日正式開展第三階段的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基礎課程,向約120名來自18區地區青年委員會和本地大學的學員講授法治知識,推動他們成為法治教育大使,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積極推廣法治。

林定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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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活動上致辭表示,期望通過課程提升學員對香港法律制度和法治的認識,增強一眾年青領袖及教育工作者日後推廣法治教育的能力,擔當好法治教育領袖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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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再次擔任培訓計劃的導師,向學員講述內地法律制度和全國人大及主要國家機構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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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培訓計劃涵蓋進階課程和拓展課程,進階課程內容包括參觀執法機關和參與模擬法庭審訊活動,讓學員親身體驗法治的實踐;全新的拓展課程則通過法律主題講座,例如早前舉行以網絡世界為主題的課程,配合推廣法治實踐活動,強化學員的法律知識和鼓勵他們親身策劃並執行社區推廣項目,擔當分享者和法治教育領袖角色。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撰文指,第二屆香港普通法司法實務研修班星期三正式開班。新年伊始,他很高興再度與最高人民法院攜手合辦課程,展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的年度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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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表示,承接首屆研修班的良好成果,今屆研修班首次以公司法為專題,歡迎來自全國22個法院,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以及12個省份和3個直轄市法院的24位資深法官來港交流。

林定國指出,本屆研修班有四大特點。第一,學員來自不同地區及層級法院,司法實務背景多元。第二,課程以公司法為專題,當前司法實務的實際需要。近年跨境公司相關糾紛在內地民商事案件中佔比持續上升,而已修訂的內地《公司法》亦於2024年實施,對企業管治、股東權益及公司清盤作出深遠改革。香港在普通法制度下擁有成熟而穩健的公司法,亦累積了處理各類複雜問題的豐富經驗。課程正好讓大家在普通法框架下,就香港公司法有關公司架構、擔保及清盤的重點範疇,互相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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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程匯聚香港公司法領域具豐富實務經驗的頂尖法官與法律專家,透過講座、對話及互動環節,分享在普通法框架下處理複雜商事問題的實戰經驗。第四,研修班設有多項延伸學習與參訪安排,讓學員親身了解香港法院及相關法律機構的運作。學員亦將參訪香港終審法院、高等法院、香港法律樞紐、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以及落戶香港作為全球最新成立國際組織之一的國際調解院,並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親身感受香港普通法制度的運作傳統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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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強調,培訓學院將繼續發揮「一國兩制」和香港普通法體系的獨特優勢,舉辦更多能力建設項目,促進內地與香港的司法和法律交流互鑒,在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協助國家建設一個更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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