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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上訴庭維持劉偉聰無罪裁決 律政司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法庭事

35+顛覆案|上訴庭維持劉偉聰無罪裁決 律政司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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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上訴庭維持劉偉聰無罪裁決 律政司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2026年02月23日 17:19 最後更新:18:19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回12名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訴。政府認為,說明任何人想要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必須依法受到懲治。對於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律政司將審慎研讀判詞,並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原審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理由書,指出所謂「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就是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審訊過程揭示涉案人士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以達至「攬炒」效果,令市民受苦。發言人說,本案鐵證如山,犯罪情節嚴重,被定罪人士罪有應得。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法庭就本案上訴作出的判決,足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嚴格按照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罪,被告才可被法庭定罪。

司法部就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及執業活動發布《管理辦法》,本月5日起正式生效。律政司對安排表示歡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經修訂的《律師法》與《管理辦法》相互配合,既為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及實施細則定下框架,亦令該制度得以長期穩健運行,在法律保障和指引方面更為堅實,他對此表示熱烈歡迎,並感謝內地機關的大力支持。

林定國FB資料圖片

林定國FB資料圖片

律政司指出,大灣區律師試點工作推行數年,已於本月4日屆滿。全國人大常委早前通過修改《律師法》,將大灣區律師制度正式恆常化,並訂明相關細節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依法規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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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司法部發布的《管理辦法》,則就大灣區考試的報名條件、申請執業程序及執業範圍等事項作出明確規範,其中訂明相關考試每兩年舉辦一次。林定國鼓勵香港法律人才盡早加入大灣區律師行列,善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把握區內發展帶來的無限機遇。

律政司未來將積極推進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中有關大灣區律師執業的政策措施,全力配合內地部委落實相關制度,以充分發揮香港法律專業的獨特優勢,深化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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