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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律政司研究修訂《仲裁條例》以保持香港仲裁法長遠競爭力

政事

林定國稱律政司研究修訂《仲裁條例》以保持香港仲裁法長遠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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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律政司研究修訂《仲裁條例》以保持香港仲裁法長遠競爭力

2026年03月09日 13:34 最後更新:14:04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司法部合辦的第二屆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星期一(3月9日)展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開班儀式致辭時,香港作為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擁有健全的仲裁法律框架和支持仲裁的司法系統。香港的《仲裁條例》以國際業界熟悉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作為藍本,緊貼實務發展。香港匯聚世界級仲裁機構和大量經驗豐富的仲裁從業者,在國際仲裁界備受讚譽。律政司正在研究修訂《仲裁條例》,以保持香港仲裁法的長遠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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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開班儀式致辭。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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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星期一(3月9日)展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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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開班儀式致辭。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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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星期一(3月9日)展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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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培訓班以去年2月首屆培訓班為基礎,為期兩周,以英語授課。通過講座、座談環節、交流及參觀等環節,向包括內地企業法律顧問、資深仲裁員、律師和仲裁從業人員等約80名參加者,介紹國際商事仲裁及國際投資仲裁等領域的實務運作。講者包括本港資深法律界人士和國際仲裁專家、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專家委員會成員,以及常設仲裁法院的代表。培訓班有助促進香港和內地在國際爭議解決領域的理解與合作,提升內地企業在出海過程中處理爭議解決的能力。

第二屆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星期一(3月9日)展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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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院將繼續善用香港中英雙語普通法制度和國際化格局,為香港、中國內地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法律界人士提供能力建設、知識和經驗分享的平台,促進國際法律人才交流,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打造香港成為能力建設中心,在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中更好發揮作用。

第二屆全國涉外仲裁人才培訓班星期一(3月9日)展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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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表示,上周訪京期間他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新安排》),今天他隨即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向委員和與會的法律專業團體作簡介。《新安排》的簽訂,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的指定項目指標,同時回應兩地法律界及當事人訴求,促進內地和香港法律制度的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

林定國表示,現行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現行安排》)於1999年簽訂,確定了兩地法院可以通過司法協助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的程序。經多年實踐,跨境民商事案件數量大增,由1999年的359件增至2024年的2,388件,而送達成功率偏低。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香港司法機構和律政司經長時間審慎商討後,訂立了《新安排》。《新安排》是《現行安排》的優化版,生效後會取代《現行安排》。

林定國指出,為達到完善送達機制的目的,《新安排》採取兩大方向,增加送達方式及提高送達效率。除了委託對方法院進行送達,《新安排》提供更多靈活選擇,包括容許郵寄和電子方式送達司法文書、容許通過受送達人所在地的受權主體直接送達,以及在窮盡其他方式仍無法送達的情況,容許公告送達。提升效率方面,其中一個措施是最高人民法院經與香港司法機構協商,授權部分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與香港法院直接相互委託送達,減省轉遞時間,以及探索以電子方式互相轉遞文書。

林定國表示,《新安排》下的跨境送達申請必須先經兩地法院審批或親自處理,並對如何構成成功送達有嚴格規定,充分保障了與訟人合法權益;就如何構成成功送達,新機制以受送達人收悉作為判斷有效送達的基礎,充份保障受送達人權利和防止濫用。

林定國又指,《新安排》不會立即生效,會充分諮詢所有相關持份者意見,經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再對相關的法院規則作出修訂後才生效。律政司正連同司法機構和最高人民法院密鑼緊鼓地進行各項準備工作,目標在今年第四季,將相關修訂刊憲和提交立法會,爭取在今年內落實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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