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表示,上周訪京期間他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新安排》),今天他隨即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向委員和與會的法律專業團體作簡介。《新安排》的簽訂,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的指定項目指標,同時回應兩地法律界及當事人訴求,促進內地和香港法律制度的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
林定國表示,現行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現行安排》)於1999年簽訂,確定了兩地法院可以通過司法協助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的程序。經多年實踐,跨境民商事案件數量大增,由1999年的359件增至2024年的2,388件,而送達成功率偏低。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香港司法機構和律政司經長時間審慎商討後,訂立了《新安排》。《新安排》是《現行安排》的優化版,生效後會取代《現行安排》。
林定國指出,為達到完善送達機制的目的,《新安排》採取兩大方向,增加送達方式及提高送達效率。除了委託對方法院進行送達,《新安排》提供更多靈活選擇,包括容許郵寄和電子方式送達司法文書、容許通過受送達人所在地的受權主體直接送達,以及在窮盡其他方式仍無法送達的情況,容許公告送達。提升效率方面,其中一個措施是最高人民法院經與香港司法機構協商,授權部分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與香港法院直接相互委託送達,減省轉遞時間,以及探索以電子方式互相轉遞文書。
林定國表示,《新安排》下的跨境送達申請必須先經兩地法院審批或親自處理,並對如何構成成功送達有嚴格規定,充分保障了與訟人合法權益;就如何構成成功送達,新機制以受送達人收悉作為判斷有效送達的基礎,充份保障受送達人權利和防止濫用。
林定國又指,《新安排》不會立即生效,會充分諮詢所有相關持份者意見,經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再對相關的法院規則作出修訂後才生效。律政司正連同司法機構和最高人民法院密鑼緊鼓地進行各項準備工作,目標在今年第四季,將相關修訂刊憲和提交立法會,爭取在今年內落實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