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1月12日接獲一名86歲的本地女子報案,指她當日接獲一名自稱為其兒子朋友的男子來電,聲稱她兒子有急事需要向受害人借款5萬元,並指會上門代受害人兒子收款。受害人愛兒心切,不虞有詐,將5萬元現金交給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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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自稱兒子友人 訛稱「兒子」有急事
她交款後感可疑,於是報警求助。油尖警區情報組及刑事調查隊人員接報後,展開深入調查,成功鎖定涉案男疑人的身分及住址。人員昨日(13日)中午在大圍拘捕一名26歲姓張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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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資料圖片
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被捕男子帶署調查。
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星期。
東區裁判法院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43歲被告的行為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眾對公務員體系信心,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被告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0萬元,即被告因從事外間工作獲取的薪金。
案情透露,被告李桂華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1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香港海關。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