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現正檢討「可加可減」票價機制。立法會「A4聯盟」楊永杰、梁文廣、張欣宇、林素蔚認為,現行票價調整機制容許延後增幅,未能真實反映港鐵營運成本及普羅大眾的負擔能力。他們認為港鐵必須調整機制的計算方法,建議引入利潤對沖機制,分四級調整票價,基本利潤等於或高於150億,可凍結票價;基本利潤低於150億,則乘以0.25、0.5、0.75不等,按系數比例對沖加價幅度。
A4聯盟 : 應以利潤系數對沖加幅
「A4聯盟」認為,港鐵票價機制實施多年,一直受各界質疑,現行票價調整機制容許延後增幅,港鐵在錄得盈利之餘仍然可以加價,建議引入利潤對沖機制,以利潤系數對沖加價幅度,在基本加價幅度為正數時,乘於相關系數,對沖加價幅度,並取消延後增幅機制。
張欣宇解釋,基本利潤等於或高於150億,可以凍結票價;基本利潤是100億至低於150億,「基本加價幅度」則乘以0.25;基本利潤50億至低於100億,「基本加價幅度」乘以0.5;基本利潤低於50億,「基本加價幅度」乘以0.75,按系數比例對沖加價幅度。例如在2019年港鐵票價實際加價幅度3.3%,但以A4聯盟的方案,2019年港鐵基本業務利潤在106億,實際加幅需要再乘於0.25,最終僅需加價1.1%,比原方案少2.2%。
另外,現行機制設有「服務表現安排」,港鐵會就在其控制範圍的嚴重服務延誤(以31分鐘或以上計算)撥出款項,並以票價優惠形式回饋乘客。「A4聯盟」指近年港鐵事故頻繁,認為需要量化服務表現指標,加設啟動機制門檻,目標令港鐵正視服務表現。聯盟建議以8分鐘為指標,計算每宗事故的受影響乘客人數,如全年因單次事故受8分鐘以上延誤的乘客人數總數高於標準,明年需凍結票價,除非該年票價調整結果為負數。
A4聯盟 : 增加每宗事故罰款
「A4聯盟」又建議,檢討每宗事故罰款上限,延誤逾4小時的每個小時(或不足1小時)罰款增至500萬元,每宗事務最高撥款金額上限從目前的2500萬,增至5000萬,若在1個月內再出現類似事故,影響一定乘客或車站數目超過某個數值,則再需加重一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