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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個「兩餸飯」改善不到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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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個「兩餸飯」改善不到關係

2023年01月27日 19:00 最後更新:23:16

新年一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就批評全國人大為《香港國安法》釋法,會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此語一出,馬上惹來外交部駐港專員公署強硬回應,發言人直指「美國『民主燈塔』及『人權衛士』的虛偽面目早已被世人看穿,沒有資格充當頤指氣使的「教師爺」。梅儒瑞作為美國政府派駐香港的高級外交官,幹的卻是「吃飯砸鍋」的勾當……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唱衰香港發展前景,只能暴露其亂港遏華的險惡用心,必將會被鐵一般地事實狠狠打臉,再次遭到可恥的失敗!」外交公署的回應狠辣,看來是要正告這個新上任4個月的美國駐港總領事,不要在香港「搞搞震」。

自梅儒瑞來到香港開始,觀察他的一言一行,不難發現他花了很多心思,去搞了一些軟性推銷手法。到港隔離滿3天,就在Instagram出貼文公佈自己出關。之後又去香港時下流行的打工仔恩物:「兩餸飯店」,買兩餸飯,號稱買This this Rice,還大玩社媒互動,問網友喜歡吃那兩樣餸菜。農曆新年到,又拍片宣傳,手拿通勝,並講述他曾經在中國多處地方過年。

梅儒瑞和他的團隊的確花了好多功夫做宣傳,換作昔日,他買「兩餸飯」的帖子,早已被各大媒體瘋傳,但如今媒體的反應相當冷淡。或許親美人士馬上以為香港媒體自我審查,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不敢報導美國駐港總領事的活動。其實剛好相反,大家都有留意到他的活動,但認為港美關係不是簡單地去買個兩餸飯、攞起本通勝,就可以破冰。兩地關係講的是實際,並不是花招。

梅儒瑞的兩餸飯,令我想起末代港督彭定康的蛋撻。彭定康當年也很喜歡玩小花招,加上他本人又「口讒」,到處找好東西吃,例如吃蛋撻的時候拍照,之後出新聞稿做宣傳。有政界猛人話,自己問過肥彭如何運用食蛋撻的宣傳技倆,但肥彭回應時不講蛋撻,卻講起香港的庫房,他說來到香港很開心,因為他在故鄉巴庫參選的時候,當地政府荷包羞澀,所以講什麼施政承諾,都只是「吹水」而已。但來到香港,發現香港政府每年都有出乎意外的盈餘,並且被稱為「尷尬的盈餘」,他真是大喜過望,認為只需簡單地大派福利,香港人就會滿意。所以,在彭定康年代,每年的《施政報告》,其中的主題都是如何大灑金錢,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大派綜援、全面擴展香港社會福利開支。猛人聽完肥彭的回應,悟出一個道理,肥彭認為吃蛋撻這些行為只是花招,按香港人的需要出實招才重要。 

引用到梅儒瑞的處境,他買買兩餸飯、發發貼,這些都只是隔靴搔癢的花招,香港人見慣了。自從美國在2020年8月宣佈制裁11名內地和香港官員之後,港美關係陷入僵局。這不是中國內地和香港的選擇,而是美國的選擇。當年中美爆發貿易戰,美國制裁香港的官員,也只是打香港牌向中國施壓而已。

過去兩年,本地政治議題降溫,防疫議題升溫。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香港比較不滿的是香港的嚴厲抗疫安排,特別是入境隔離措施,影響他們往返香港。如今香港入境隔離措已完全取消,邁向全面復常,大大減低了外商來港營商的不便,這理應是港美重建良好關係的契機。不要忘記,美國對港貿易有順差,只要梅儒瑞少評香港政治,多談港美合作,特別是重建兩地經貿關係,相信他不用走去買兩餸飯,也會更受香港人歡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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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罪犯的輻射效果

2024年06月17日 19:15 最後更新:19:26

政府宣佈對6名流亡通緝犯實施種種限制,最近和熟悉情況人士傾談後,發現相關措施其中一個關鍵,是要切斷這些流亡罪犯的資金來源,而措施的輻射力相當厲害,外界未必明白。

其中一個重點是向這些流亡人士提供資金等同違法,關鍵是這些人士是「指明潛逃者」,若你仍然向他們提供資金援助,就不能夠辯解稱自己並不知情,援助「指明潛逃者」,已經有清晰的犯罪意圖。只要你向他提供資金,就是提供援助的犯罪行為,會面臨刑事指控。

提供援助的其中一個最典型方法,就是訂閱這些流亡者的網上平台,例如羅冠聰在Patreon上的訂閱平台,月費分4級,由40元至795元不等。鄭文傑就成立英國港僑協會,建立一個聲清可以讓香港人交流的地方,發起眾籌10萬英鎊的計劃,其他人要麼是經營社媒頻道,要麼是搞眾籌。

很多人訂閱這些網上平台頻道,動機只是看看這些逃亡者的評論,但很容易就跌入法網,因為政府已經大張旗鼓通緝這6名在逃人士,並公開宣布不可以再資助他們,如果繼續訂閱他們的頻道或者透過眾籌平台捐錢給他們,很明顯就是明知故犯的行為,所以政府官員已經多次提醒,與他們有任何金錢瓜葛,無論是供應資金或協助處理,都可能是同流合污的行為。特別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幾種情況之下更是高風險。

第一,任何人直接將資金交給潛逃者,無論是透過現金或電子支付工具轉帳,例如是Payme或Alipay等。

第二,任何人透過第三方或其他渠道向潛逃者提供資金,例如購買他們的商品或服務,好像是社媒或眾籌平台的會員訂閱,或是購買他們的商品。

第三,銀行和金融機構要避免直接或間接處理潛逃者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亦不應該直接或間接處理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財產或經濟來源,換言之金融機構如果明知是資金是轉入這些潛逃者的平台,亦應該要停止處理並作出舉報。

第四,任何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等,如果為潛逃者的基金更改投資組合都是違法,不應該改動、移動、轉移或動用潛逃者的資產,包括他們的強積金資產。

換另一個角度,如果一般市民觸犯這些法律,就會衍生很大的輻射效應,產生很大的負面效果。

第一,個人戶口或家人的資產有機會被凍結,無法使用,這樣會影響現金流,甚至可能無法償還債務或按揭供款。

第二,凍結資產可能會被視為潛在的風險因素,令相關人士的環聯紀錄信用評分亦因而受損,產生連串的負面影響。即使只是向潛逃者提供捐款,但亦可能會影響到將來申請樓宇按揭、信用卡或貸款等等。由於環聯紀錄信用評分數受到影響,申請貸款可能會面對困難,甚至是會被拒絕,或收取更高的利率。

第三,向潛逃者提供資金之後, 會令金融機構對他之後的金融交易進行更嚴格的監管,絕對會影響他本人或家人的金融狀況及未來投資計劃。

總體而言,向潛逃者提供資金是一個很高風險的行為,其幅射效應會相當廣泛,而且持續時期會很長。一被發現,不但可能會觸犯法例,被追究刑責,亦可能會影響自己的金融信用,一般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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