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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翁坐電動輪椅闖觀塘道險象環生 警接報到場截獲

社會事

8旬翁坐電動輪椅闖觀塘道險象環生 警接報到場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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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翁坐電動輪椅闖觀塘道險象環生 警接報到場截獲

2023年01月27日 23:30 最後更新:01月28日 01:06

牛頭角觀塘道往彩虹方向,27日中午12時半,有駕車人士發現一名老翁坐着電動輪椅,沿着馬路邊緩緩「行駛」,旁邊不時有車輛駛經,險象環生。駕駛者紛紛報警求助,警員趕到終在啟業邨對開發現該名姓唐(88歲)輪椅漢,他並無受傷,獲准離開,警方將案列遊蕩人士發現。

坐電動輪椅老翁在路邊緩緩行駛,身旁不時有車輛駛經,甚為危險,警接報到場截獲。網上截圖

坐電動輪椅老翁在路邊緩緩行駛,身旁不時有車輛駛經,甚為危險,警接報到場截獲。網上截圖

過往亦曾發生同類事件,2021年2月22日,當時有車CAM片拍下一名坐電動輪椅的老翁,在呈祥道快線靠路欄的位置行駛,旁邊不時有車輛風馳電掣經過,甚為危險。

坐電動輪椅老翁在路邊緩緩行駛,身旁不時有車輛駛經,甚為危險。網上截圖

坐電動輪椅老翁在路邊緩緩行駛,身旁不時有車輛駛經,甚為危險。網上截圖

根據現行法例,電動輪椅不屬車輛,若市民於行人路或馬路不當地使用電動輪椅,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產生危險,都有機會觸犯相關法例。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明顯需要在行人路上駕駛、或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駕駛;及或作出任何行為導致公眾地方、運輸或交通受損或遭受阻礙,分別可能觸犯「在行人路上駕駛或策騎」或「導致公眾地方/航道/運輸/交通受損/遭受阻礙」,一經定罪,可處監禁3個月或罰款2,000元。警方提醒市民,電動輪椅是部分傷殘人士和長者的代步工具,切勿濫用。

有途經司機落車了解事件。網上截圖

有途經司機落車了解事件。網上截圖

警員到場截獲輪椅翁。(Perry Leung圖片)

警員到場截獲輪椅翁。(Perry Leung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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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交通日打擊交通違例 拖走5架違泊車輛

2024年04月12日 09:52 最後更新:11:58

旺角警區聯同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11日舉行交通日,在區內多個交通黑點嚴厲執法。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主要打擊違例泊車相關的交通違例事項,以確保區內交通暢順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守法及交通安全意識。並即時拖走五輛造成嚴重阻塞的違例停泊車輛。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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