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太空卡」的舊有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日期已經截止,即日起無實名登記的電話咭會被停用。通訊辦通訊事務副總監卓聖德24日早上出席電台節目表示,現時約有1,200萬張卡已完成登記,認為情況符合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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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電話儲值卡未完成登記而被停用的用戶,卓聖德稱假如他們錯過登記期限,只要儲值咭有餘額,仍可以聯絡相關電訊商補辦登記,通常會在一兩日內重啟服務。當局又指,政府設於18間指定郵政局的實名登記服務櫃位,將繼續提供支援服務至3月底,費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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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聖德又提醒市民,購買不明來歷的已登記電咭,有機會涉及提供虛假資料,屬於刑事罪行,切勿以身試法。如果是自己登記供家人使用,就要明白需負有登記人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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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若錯過實名登記電話咭期限,仍可聯絡電訊商補辦。資料圖片
有巿民早前就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入稟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天(15日)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政府2022年3月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有巿民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法援被拒後親自陳詞申請司法覆核,今被高等法院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案件答辯人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事務管理局及保安局。聆訊上月舉行單方面聆訊,申請人申請法援被拒,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親自向法官陳詞。他認為,實名制會令巿民不能透過匿名身分向執法部門提供資料、舉報或尋求協助,如果為了減少罪案,將所有巿民都囚禁就可以達到,但這樣對巿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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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詞表示,申請人未能提出任何合理可議的公法理據,其觀點或能代表部分市民,也肯定曾在立法諮詢過程中提出,然而申請人也同意即使實名制未必能預防罪案,但也至少能協助偵查,略起阻嚇作用,此亦非不合邏輯。
判詞指出,實名制下無法匿名舉報,或會使人卻步,不敢報案或求助,但弊端須與實名制下益處相平衡,這是行政立法機關之職責,法庭無合理基礎去干預,修訂條例亦不構成合理可議司法覆核基礎。判詞再指正反兩面意見應在諮詢過程中討論權衡,而非視司法覆核聆訊為論壇之用,而申請人在條例生效近年後才提出司法覆核,存在延誤。
政府2022年3月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