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錄得網上騙案有上升趨勢,當中不少與演唱會等大型活動門票有關。去年損失金額最大的一宗相關案件,事主被騙近百萬元。民間反詐騙大聯盟發起人、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表示,熱門活動的門票供不應求,市民難以循官方渠道購買,讓黃牛黨及騙徒製造機會,他提倡門票實名制,認為對市民有保障。
吳傑莊。 資料圖片
吳傑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門票實名制不一定會阻礙進場時間,舉例說國際七人欖球賽等活動的門票也有採取實名制,而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也能做到門票轉讓。
立法會將會討論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促進銀行之間分享資料及保障客戶。他認為銀行若針對一些涉及可疑戶口、重複金額或較高額度的交易,可向客戶發送警示等信息,有助市民識別及防止騙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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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商協會會長李基銓在同一節目表示,網購本身是安全,問題在於不安全的支付方式。他認為市民若透過第三方購物平台及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交易,會是安全的方法,他解釋說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如「中間人」,確保交易正常發貨及送遞後才放款,對雙方也有保障。但第三方支付平台牽涉信用卡等,衍生手續費,需要透過協商由買家或賣方承擔。
他又說,市民普遍使用的支付工具「轉數快」,並非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建議政府、金管局或銀行考慮成立仲裁機構,賦權「轉數快」運作成第三方支付平台,每次交易抽取低額手續費去成立基金,若買賣雙方在交易期間發生爭拗,可以用以支付,保障雙方權益。
江蘇淮安近日審理一宗詐騙案,一名馮姓男子花人民幣36萬元購入一種新型「毒品替代品」,拆包卻發現只是一大袋味精。
馮姓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網上圖片
黑市尋貨 白色晶體粉末竟是味精
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37歲馮男聽聞獸用麻醉劑「泰勒他明」(Tiletamine)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黑市價高,遂透過管道聯絡兩名男子購買。他同意以人民幣36萬元(約39萬港元)交易,收到貨後卻發現袋內並非麻醉劑,而是常見味精,隨即報警。
馮男聽聞「泰勒他明」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遂以人民幣36萬元買入。泰勒他明,溫州禁毒公眾號示意圖
馮男收到貨後,發現袋內白色晶體顆粒只是常見味精。網上圖片
兩名賣家被捕並被判刑
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近日開庭,指陳某某、朱某某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法院判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朱某某因前科較多,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法院指兩名售賣者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資料圖片
買家判定無罪 只因「持有的是味精」
法院指出,馮男雖有販毒意圖,但他收到的並非受管制麻醉劑,而是食品用味精,亦無進行二次販售,因此不構成犯罪。案件判決公布後於內地網上引起熱議,網民戲稱「味精救了他,不然真要坐牢了」。也有網友笑其天真,「好奇葩,黑吃黑還報警,笑死」,或認為壞人被騙活該,「騙子騙壞人,正義從天降(味精)」。有人戲謔「36萬買調味品,值了,下次煮菜用」。
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味精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