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薄扶林聯營承建商涉非法排污 判罰10.6萬

社會事

薄扶林聯營承建商涉非法排污 判罰10.6萬
社會事

社會事

薄扶林聯營承建商涉非法排污 判罰10.6萬

2023年03月06日 17:33 最後更新:17:34

薄扶林南雞籠灣北一個建築地盤的聯營承建商「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中國地質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因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違反其污水排放牌照規定,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兩間公司分別被判罰款6.8萬元及3.8萬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去年8月曾犯同樣罪行被罰款

更多相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翻查紀錄,該兩承建商在2022月8月亦曾因在上述地盤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至地盤附近溪澗,被罰款6萬元及3萬元。環保署執法人員是在該年1月巡查時揭發違規。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8月到薄扶林南雞籠灣北一個建築地盤巡查時,發現地盤排放混濁的泥水到公用雨水渠,並隨即抽取污水樣本作化驗,證實其懸浮固體濃度為每公升3,200毫克,大幅超出污水排放牌照規定上限106倍。環保署經調查及蒐證後,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再次向上述地盤承建商提出檢控。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規定的工商業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新界東北堆填區擴建計劃地盤星期四早約10時發生工業意外,1名分判商工人在地盤工作期間懷疑遭吊運物擊中,送往威爾斯醫院治理。初步資料顯示,工人頭部受傷,部分身體部位出現骨折。環保署表示,高度關注事件,事發後已即時派員到醫院,了解事件及傷者情況,對受傷工人及其家屬表示深切慰問,會向他們提供適切協助。

環境保護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環保署

環境保護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環保署

環保署表示,十分重視這宗意外。事發後已即時通知勞工處及警方,要求承辦商全力配合勞工處調查。並責成承辦商7天內就事件提交報告。

威爾斯醫院

威爾斯醫院

環保署強調,一直重視建築工程工地安全,並緊密監察承辦商的工作。承辦商除每日定時巡查工地和職業安全情況,亦須為分判商提供安全培訓。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