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警區聯同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一連兩日(13至14日)舉行交通日,確保區內交通暢順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守法及交通安全意識。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984張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通知書,並即時拖走2輛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人員亦採用流動錄影執法,於區內各交通黑點重點打擊司機阻塞交通的違例行為,共攝錄到41輛違例車輛。是次行動針對違例停泊的特別用途車輛進行嚴厲執法,當中向一部涉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特別用途車輛發出一張傳票。
社會事
葵青警區聯同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一連兩日(13至14日)舉行交通日,確保區內交通暢順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守法及交通安全意識。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984張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通知書,並即時拖走2輛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人員亦採用流動錄影執法,於區內各交通黑點重點打擊司機阻塞交通的違例行為,共攝錄到41輛違例車輛。是次行動針對違例停泊的特別用途車輛進行嚴厲執法,當中向一部涉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特別用途車輛發出一張傳票。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大嶼山警區交通隊及大嶼山北分區人員8日在區內舉行交通日,重點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違例泊車及不守規則過馬路等交通問題。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51至64歳,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未經準許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及「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並扣查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八月下旬至九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人員共發出8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22張傳票,涉及違例泊車、在限制區內裝卸貨物、没有許可證而在封閉道路上行駛、没有遵循道路標記、没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在没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貨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及在行人路上騎單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