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本港再有多人墮投資騙案 涉案金額達上千萬元

本港再有多人墮投資騙案 涉案金額達上千萬元

本港再有多人墮投資騙案 涉案金額達上千萬元

2023年03月15日 22:13 最後更新:03月16日 00:20

投資騙案停不了!近日,本港發生多起投資騙案,數額高達上千萬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騙案一

更多相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2023年1月5日,一名40歲女研究員在家中從Instagram收到騙徒的信息,兩人很快成為網上情人,後來透過Whatsapps繼續對話。

在兩人對話中,騙徒聲稱自己在加密貨幣投資方面有豐富的經驗,並引誘事主投資加密貨幣。事主本身並沒有證券和加密貨幣投資經驗,但事主被騙徒看似成功的投資歷史而相信,並在騙徒提供的虛假加密貨幣投資平台註冊了一個交易賬戶。

其後,事主被騙徒指示透過平台的聊天室功能,聯絡虛假加密貨幣投資平台的客戶服務人員(騙徒2),讓事主了解充值交易賬戶的詳細資料,聯繫後騙徒2指示事主將錢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以便充值交易賬戶以進行投資。

2023年1月31日,事主出於試用目的,首先將4萬港幣匯入騙徒2所提供的指定銀行賬戶。然後,在2023年2月2日事主聽從騙徒的建議,使用她的交易賬戶投資泰達幣。不久之後,事主發現自己獲得約港幣$3,500作為利潤,並且她能夠將錢提取回到事主的匯豐銀行賬戶。

有了所謂成功的經驗,事主相信投資平台是真實,開始完全相信兩名騙徒,在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7日期間,事主將785萬港幣分22次轉帳到騙徒2所提供的另外 15 個指定銀行賬戶內,事主隨後聽從騙徒的投資建議,2023年3月10日,事主發現她的交易賬戶顯示泰達幣餘額約$1,550,000 (價值約1200萬港幣),事主於是聯絡騙徒2希望提款,但騙徒2聲稱事主在提款之前必須支付保證金和稅款,事主懷疑受騙,將此事告訴朋友,並於3月12日到警署報警求助。案件共涉騙款約七百八十九萬多港元。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騙案二

2023年1月20日,一名54歲女倉庫管理員透過WhatsApp認識騙徒,並很快成為網絡朋友,隨後,騙徒在一款詐騙性手機投資程式上引誘事主投資加密貨幣(泰達幣),聲稱可以獲取高收益,事主於是轉款到騙徒所指定的4個銀行戶口及5個轉數快戶口,合共約224萬港幣。3月13日,騙徒要求事主匯出更多的金錢來提取她的投資收益,事主始覺受騙,報警求助。

騙案三

2023年1月23日,於一間本地私人銀行任職執行董事的38歲女子,透過Telegram認識了一位騙徒,該騙徒自稱是加密貨幣投資專家。其後該騙徒誘使受害人於一虛假網站投資加密貨幣。受害人於是建立帳戶並與另一位騙徒(騙徒2)透過WhatsApp對話(虛假網站管理員),並於2023年1月24日至2月17日期間,先後共8次將總值約1170萬港幣的加密貨幣存入4個電子錢包。

受害人曾於1月27日獲得少量回報,但於2023年2月17日受害人欲取回款項時發現與兩名騙徒均失去聯絡,而該虛假網站亦已無法登入,故感被騙並報警求助。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騙案四

2023年2月,一名年約49歲的男建築工頭透過 Facebook 認識了一名騙徒,二人很快發展成為網絡情人。

其後,該騙徒誘使事主投資加密貨幣,聲稱回報豐厚。騙徒向事主提供一個據稱投資加密貨幣的網站給事主進行註冊投資賬戶。而另一名聲稱是客戶服務人員的騙徒(騙徒2)則指示事主先後分6次向騙徒轉賑5個指定轉數快賬戶,合共130萬港幣,訛稱購買加密貨幣。受害人曾賺取約11萬可觀利潤,及後發現無法收回投資本金,方洞悉為騙局,於是報警求助。

騙案五

2023年2月21日,一名49歲女文員在瀏覽Facebook期間見到一個詐騙投資平台的廣告,產生興趣,於是在網站上開設了一個賬戶,用於投資加密貨幣。

其後,根據網站客服的指示,事主在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期間,先後8次轉賬到騙徒所提供的6個銀行戶口,合共159萬港幣。事主其後發現無法提取現金,感覺受騙,報警求助。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大家一定擦亮雙眼,切勿因小失大,墮入騙徒陷阱。

警方搗破一個強積金詐騙及洗黑錢犯罪集團,涉嫌轉移3名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合共約180萬元,以及清洗犯罪得益高達7800萬元,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5名男子,包括一名集團主腦。

警方搗破一個強積金詐騙及洗黑錢犯罪集團,人員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5名男子。

警方搗破一個強積金詐騙及洗黑錢犯罪集團,人員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5名男子。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表示,在本年10月底,一名市民嘗試透過「積金易」平台開設帳戶時,發現自己的個人身份資料已被他人盜用,並成功以其名義開立帳戶。進一步查詢後,發現約81萬元的強積金存款,已被疑犯以「退休」為由全數提走,款項更轉入一個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該市民於是報案。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

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犯罪集團分工主要分為五個環節,包括:

1. 偽造證件:疑犯透過非法渠道,取得受害人曾遺失或洩露的個人資料後,製作出帶有「傀儡」成員照片的偽造香港身份證。
2. 帳戶開立:「傀儡」成員偽造身份證,冒充受害人身份在「積金易」平台申請開戶,成功通過開戶時的電子客戶身份驗證程序(俗稱eKYC),成功完成「積金易」帳戶註冊,並且連結受害人的強積金帳戶。
3. 轉出強積金:帳戶成功開立後,疑犯以「退休」或其他理由提交提款申請,將受害人強積金存款轉入由「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
4. 洗黑錢:疑犯為逃避警方追捕,會將受害人強積金進行多層次、跨行轉賬,企圖將非法資金「洗白」。
5. 提取犯罪收益:經過多重轉賬後,疑犯於分行或提款機提取現金。
 
根據調查,該犯罪集團於2025年3月至11月期間,共試圖為12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開設「積金易」賬戶,其中3名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被成功轉移,合共損失約180萬元。

積金易

積金易

網罪科人員經過情報分析,鎖定一名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39至65歲,三人分工清晰,分別負責策劃詐騙細節,招攬及安排不同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積金易戶口及銀行戶口,以收取款項,控制受害人的積金易戶口進行提款,招攬傀儡戶口以助清洗黑錢,並最终親自在傀儡戶口提取相關款項等。
 
警方調查更發現,該集團為逃避追查,共利用多個由「傀儡」人士開設的銀行戶口,進行多層次、跨行的資金清洗。僅在2025年10月至11月期間,這些傀儡戶口便已清洗非法所得高達港幣7800萬港元。
 
警方本月17日展開拘捕行動,拘捕了5名男子,包括一名集團首腦、兩名骨幹成員及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年齡介乎28歲至65歲,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洗黑錢」。行動中內檢取約二萬元現金,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衣著,懷疑已連接受害人的積金易平台戶口的手機,涉及提取強積金的虛假文件及傀儡銀行戶口的相關文件等。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張巧儀指,截至現時為止,積金易平台確認現階段有12名人士資料被盜用,當中3名人士遭到實際金錢損失,合共約180萬元。另外有6名人士資料雖被用作於積金易平台開戶,但戶口內資金沒有被盜取,另外3名人士個人資料曾經被嘗試用作開戶,但不成功。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張巧儀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張巧儀

警方指,騙徒利用受害人身份證資料,以複製一張假身份證,假扮受害人去提取受害人於積金易存有的財產,所以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切勿輕易將身份證上個人資料提供予其他人,避免被不法之徒利用。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