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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續解說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 指對維護國安至關重要

林定國續解說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 指對維護國安至關重要

林定國續解說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 指對維護國安至關重要

2023年03月25日 13:44 最後更新:13:47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3月25日在《南華早報》撰文,繼續解說《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的建議和考量。他在社交專頁分享文章表示,修訂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爭取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條例草案,完善現行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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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草案。

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草案。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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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在《南華早報》撰文解說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南華早報》撰文解說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強調修訂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爭取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條例草案,完善現行法例。資料圖片

林定國強調修訂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爭取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條例草案,完善現行法例。資料圖片

立法會22日首讀及二讀有關《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的修例建議,規範海外律師以專案認許方式來港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訴訟。

林定國在文中指出,海外律師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申請數量下降,過去4年每年不足20宗,並指出很少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保留這類安排,「允許海外律師參與有關國家安全的訴訟是聞所未聞」。

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草案。

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草案。

他續指,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突顯了這一漏洞。根據解釋,無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在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中擔任辯護律師或法律代表,應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有關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

林定國強調,修例符合香港最佳利益,首先,修例建議履行了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一國兩制」的首要任務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修例建議旨在履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全面準確實施「一國兩制」。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圖片

其次是保留了普通法制度的獨特優勢,沒有全面、絕對禁止知名和經驗豐富的海外律師臨時出庭。第三,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的方式符合普通法原則,行政機關必須肩負國安問題,而不是法院說了算。此外,他指修例堅持了法治原則,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權,並沒有追溯力。

林定國在《南華早報》撰文解說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南華早報》撰文解說法律執業者修例草案。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重申,海外律師可申請處理國安案件,是大多數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沒有的特權,並指本次的修訂保留了在行政長官確定了不存在國家安全風險,同時法院認為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才會批准申請,認為政府的修例建議能夠適當平衡各種考量。

林定國強調修訂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爭取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條例草案,完善現行法例。資料圖片

林定國強調修訂建議對維護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爭取在今年上半年通過條例草案,完善現行法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發文指,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星期五發表《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司法管轄權事宜》報告書,建議引入一項全新針對電腦網絡罪行的特定法例,以涵蓋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即只能通過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器材進行的罪行,當中有關器材既是犯罪工具,亦是犯罪目標。

林定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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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表示,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為:非法取覽程式或數據、非法截取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數據、非法干擾電腦系統,以及提供用作干犯電腦網絡相關罪行的器材、程式或數據(或為提供該器材、程式或數據而管有它)。

林定國指出,由陳政龍資深大律師出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已研究香港的現行法律及多個其他司法管轄區,即澳大利亞、加拿大、英格蘭及威爾斯、中國內地、新西蘭、新加坡及美國的相應法例。現時,不同的電腦相關罪行在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及《電訊條例》中訂立,部分已不合時宜,而上述提及的司法管轄區均已制定針對電腦網絡罪行的特定法例,或透過其成文法典的專門部分處理電腦網絡罪行,藉此就該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其相關司法管轄權事宜,訂定條文。

林定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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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屬於法改會有關電腦網絡罪行研究的第一部分,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已於2022年7月發表相關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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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刊登於法改會網頁: www.hkreform.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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