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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人與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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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人與騙子

2023年03月28日 18:38

最近聽到一個故事。有個女大學生某日突然收到一個聲稱是「北京公安」的來電,說他們搗破了一個犯罪集團,在集團首腦的記事簿上,見到這個學生的名字和聯絡方法。這個自稱「北京公安」的人在電話中好言安慰,說相信這個學生是無辜的,叫她協助調查,女學生的噩夢由此展開。

「北京公安」此後不時聯絡這個學生,又發送各種文件給她,文件上有北京市公安局的「印章」,女學生就信以為真,積極配合「調查」,包括將自己的情況一一相告。

「北京公安」說女學生涉及洗黑錢案,要求她分批轉賬合共一百萬元的按金到指定賬戶,以作擔保。女學生十分驚慌,也不敢告訴父母。她當然沒有那麼多錢,她便向祖母求助,謊稱她打算出國進修,請祖母資助。她拿到錢之後,就轉給「北京公安」指定的賬戶,對方之後去如黃鶴。這個女大學生才知道受騙,情緒大受打擊。

我們聽到這些騙案,通常的反應都是一笑置之,不明白為什麼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竟然會相信這樣無聊的情節,墮入騙局當中。但我覺得我們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直覺,而要相信數字。

去年香港詐騙案件大幅上升,有27 923宗,急升45.1%,當中超過七成涉及網上騙案。升幅主要來自「網上購物騙案」(佔騙案中的31.3%)、「求職騙案」(佔10.7%)、「投資騙案」(佔10.2%)及「電話騙案」(佔10.1%)。其中,最大問題是「投資騙案」去年升40%,涉及金額18億元。而「電話騙案」更大升180%,涉及金額10億元。

上述女大學生遇上的就是「電話騙案」。

據調查這類案件警方人員透露,騙徒作案通常針對人性的兩大弱點:恐懼與貪婪。從懼怕惹上官非,到貪圖投資高回報,以至貪戀網上情緣,都是容易受騙的心理。

這令我聯想起現今世界電騙很多,但政治騙徒也不少,同樣針對人們的恐懼與貪婪。政客每每放大人們的恐懼,比如地區問題,例如興建學校,反對;興建公屋,反對;填海,反對,總之什麼都反對。所謂民意代表大力激發公眾的情緒,只要能夠逼得政府放棄項目,他們就會大吹大擂,說自己「成功爭取」。逼不到政府放棄項目,就把政府說成專制極權,帶領居民在更高層次反對政府。總之就是反對。

政客亦利用人們的貪婪。貪婪不止於金錢,也包括理想。很多政客滿口仁義道德,要帶大家去「牛奶與蜜之地」,說那裡充滿著自由民主,生活就像在天堂一樣,開心愉快,不受政府約束,人人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問題是這樣的世界是否存在呢?

觀乎歐美的民主國家,天天爆發示威遊行,無論是美國的槍擊事件,或者是法國將退休年齡由62歲提高至64歲,都遭到民眾極大的反對。由此可見,「牛奶與蜜之地」,現實上並不存在。

很多時候,一些貌似偉大的政客,早已拋棄初心理想,實質和騙徒無異,根本無心將人民帶到應許之地,只不過想激發人民的反對意識,為自己爭取更多的選票,從而可以換來一份薪高糧準、地位崇高的政治職業。當議會民主制發展到荼薇時,劣幣會驅逐良幣,因為不誇張不做劣幣,就會沒沒無聞,很難連選連任。制度原意很好,結果逐漸變質。令人慨嘆無論是在電話之中,還是政壇之上,騙徒都無處不在。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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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保證遊行不引發暴動?

 

香港撤銷限聚令之後首次遊行集會前天(3月26日)在將軍澳舉行,遊行的主題是反對填海。而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之後,也附加了一系列的條件,包括要求參加者掛上頸牌,同時限制參加人數,遊行發起團體也要自己找糾察拉起膠帶,維持秩序。

結果這個遊行有80人參加,過程中有一個參加者中途加入,主辦方也給了他掛上頸牌。

有份發起遊行的「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事後表示,對於警方的要求他自己無法接受,覺得極度侮辱,「學陶傑話齋好似畀人圈養的豬」,但他尊重居民意見所以繼續舉辦。

從自由的角度而言,警方附加多項條件的確增加了主辦方的不便,也限制了他們的自由,但說「極度侮辱」言過其實。更核心的問題是社會上不同人有不同的利益,如果遊行人士能夠完全無限制地行使他們的自由,同時就會干擾其他人的自由,當中最典型的問題就是遊行失控變成暴亂,影響社會穩定,損害到其他人的利益,那這又由誰來負責呢?

其實在2019年我們都見盡這些合法遊行最後演變成暴亂的例子,當中最典型的是2019年七一的遊行,主辦方沒有確保遊行按路線進行,大批遊行人士去到立法會附近的時候,就湧去包圍立法會,隨後變成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批遊行人士闖入立法會大肆破壞。

立法會其後斥鉅資復修,政府有向遊行主辦方索償嗎?社會穩定大受衝擊,其他人受到的影響,你可以去哪裡索償呢?

其實遠在疫情之前的2019年下半年,就因持續不斷的暴亂,令到社會經濟大受影響,以傳媒為例,當年下半年廣告量跌了三成,好多機構都要裁員減薪,那麼受暴亂影響的機構甚至個人,又是否可以向遊行主辦方索償呢?若有人因暴動受傷或死亡,又有誰來負責?哪些自稱不想做「被圈養的豬」的人,會出來承擔責任嗎?

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社會初步穩定下來,有人想再搞遊行,甚至還有人想暴動,但是相信有更加多的人希望社會穩定,所以,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如何防止合法的遊行演變成為暴動呢?

經過今次作出嘗試,主要有兩個特點:

第一,要求主辦方負起責任,自行進行糾察的工作。

第二,基本上控制人數以及要帶識別的頸牌。這樣既防止遊行隊伍失控擴大,亦都令到參與者可資識別,有頸牌以及不可以蒙面,令參與者不敢隨意作出過激的行為。

或許有人覺得這樣是限制了自由,我認為確實如是,但不實施這些措施,如何可以確保合法遊行不會變成暴亂呢?有無其他比現在警方的附加條件更有效的方法,可以防止暴亂發生呢?

濫用自由者,就是扼殺自由之人。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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