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葵青警區一連2日(25日至26日)舉行交通日,確保區內交通暢順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識。 行動中, 人員聯同民政署、運輸署、路政署及地政總署拖走43部棄置電單車、12部造成阻礙的電單車(包括七部拆車牌電單車 ) 並發出41張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傳票及846張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通知書。

葵青警區。資料圖片

葵青跨部門舉行交通日,拖走55部電單車及發887傳票或告票。警方圖片
警方指,電單車拆牌違泊行為乃葵青警區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之一,在為期2日的行動中,葵青警區人員共拖走7輛無展示行車證及車牌並涉嫌阻塞道路的電單車,並發出定額罰款告票,包括「停泊方式相當可能對道路造成不必要的障礙」、「沒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及「沒有展示、照亮或裝妥車牌號碼」,而相關電單車則送往警察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調查,並會將有關車輛轉介運輸署作進一步安排驗車。警方強調,即使車主將車牌及行車證拆走,警方仍可透過不同方法追查車主身份。

葵青跨部門舉行交通日,拖走55部電單車及發887傳票或告票。警方圖片

葵青跨部門舉行交通日,拖走55部電單車及發887傳票或告票。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