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警區一連三日(5月15至17日)舉行交通日,主要打擊區內公共屋邨出入口汽車違例停泊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相關事項進行交通執法行動。行動期間,人員共發出254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此外,人員亦向違例者發出5張傳票,包括未有展示有效行車証、在行人路上騎踏單車及駕駛時沒有遵照交通燈號。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37歲姓盧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駕駛未登記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未經許可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動單車」。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下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