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下旬,一名內地學生分別收到自稱是「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職員及內地公安的來電,對方指控他發出多條詐騙訊息,及涉嫌在內地「洗黑錢」,並命令他將所有存款轉帳到指定戶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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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不虞有詐,向父母訛稱需要巨款報讀一個美國大學的博士學位。受害人母親不以為意,先是耗盡積蓄,再向其他家人借錢,籌得350萬元人民幣給受害人作「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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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內地生拿到350萬元人民幣後,隨即轉帳到騙徒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然而,當受害人在網上看到類似騙局新聞,始發現受騙,報警求助。
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星期。
東區裁判法院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43歲被告的行為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眾對公務員體系信心,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被告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0萬元,即被告因從事外間工作獲取的薪金。
案情透露,被告李桂華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1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香港海關。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