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總區交通部聯同各警區於過去兩日(24至25日),在區內進行代號名為「駒始」 (KICKSTARTER)的執法行動,打擊與公共服務車輛相關的交通違例事項,包括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通訊設備、超速駕駛和涉及違反交通燈、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等。
警方過去兩天打擊與公共服務車輛相關的交通違例事項。
行動中,人員共發現24名公共小巴乘客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人員將會向相關人士發出傳票。另外,人員就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違例情況,共發出5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人員共發現24名公共小巴乘客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人員將會向相關人士發出傳票。
據運輸署資料顯示,在設有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沒有佩戴安全帶的乘客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
另外,人員就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違例情況,共發出5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會繼續針對各種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安全及暢通。
港島總區交通部聯同各警區於過去兩日(24至25日),在區內進行代號名為「駒始」 (KICKSTARTER)的執法行動。
警方近日展開行人安全專題行動,共票控1785名違例行人及2411部違例車輛。
交通總部警司(行政)黎小慧分享本次行人安全專題行動共包括兩個階段。階段一為教育與宣傳。交通安全教育與宣傳周於今年7月31號開始至8月11號完結,交通總部協同五大總區交通,道路安全議會、香港交通安全隊,總動員超過550名不同界別人員。包括:超過150名警務人員,160名少年警訊、170名耆樂警訊成員和70多名交通安全隊成員,於50多個地點高調進行教育及宣傳活動,向市民發放紀念品和宣傳單張,提高大眾的行人安全意識。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階段二為執法階段。交通執法階段於8月13號起至9月2號舉行。警方在全港五大總區轄下二十一個警區,共174個人車繁忙地點進行了嚴厲執法行動。針對行人違例事項,亦打擊駕駛者的不負責任駕駛行為駛。
香港警方Facebook截圖
在整個行動中,警方共票控1785名違例的行人,當中約四分之一的違法者是65 歳或以上的行人,最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在十五米範圍內設有行人過路燈的行人過路處而未使用、在十五米範圍內有行人過路設施而未使用等。警方亦票控了2,411部違例車輛,最常見既違規行為包括: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不遵從路面標記,以及超速。
香港警方Facebook截圖
本次展開行人安全專題行動的目標是透過阻嚇性及警惕性的方法,改變巿民一些錯誤以及危險行為。最終目標是希望保障各位寶貴的生命,以及養成「好心態出行、專心、留心、唔分心」。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及支援總督察陳倩衡表示,根據警方的統計,行人違規的成因主要包括心急或者是貪方便、低估車速或者路距以及抱有僥倖心態。新界南總區交通調查及支援總督察顧文佳亦將一起8月中發生在荃灣的旅遊大巴撞倒長者的交通事故為例進行案例分享,並再一次提醒大家必須使用合法的行人過路設施以免發生意外。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最後希望提醒大家,交通安全是一個共同的責任。行人同駕駛者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時刻保持警覺,如果有突發事情,都可以及時反應,減低受傷機會。最終目標是希望所有道路使用者都時刻「專注、忍讓、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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