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5月23至25日展開代號「春暉」的反詐騙行動,以「洗黑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罪,拘捕9男5女,涉嫌與24宗騙案有關,包括網上購物、投資騙局、網上情緣和刷單回佣等,涉及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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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九龍城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主管督察李嘉俊表示,損失最高金額單一案件涉及1270萬元,涉及網上投資加密貨幣騙局。一名中年女事主在社交平台認識疑犯約半年,其間疑犯引誘女事主下載虛假程式投資比特幣。女事主不虞有詐多次轉賬,虛假程式也顯示多筆僞造獲利紀錄。直至與朋友談起事件並試圖提款,騙徒即不知所終,始發現自己受騙,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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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被捕人為本地人,介乎19至46歲,報稱建築工、家庭主婦、無業等等,案中角色多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已暫准保釋候查。
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星期。
東區裁判法院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43歲被告的行為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眾對公務員體系信心,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被告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0萬元,即被告因從事外間工作獲取的薪金。
案情透露,被告李桂華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1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香港海關。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