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於5月26至28日為「保安局青少年制服團隊領袖論壇」成員舉辦3日2夜大灣區創科產業研學團,大灣區考察之旅最後一站為探訪深圳大學,青年領袖除參觀校園之外,更要接受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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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領袖簡報3日研學團所學,並建議內地與香港的政策配套,以達至大灣區更多青年互動同就業。保安局FB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副局長卓孝業、深大副校長以及教授即席點評。保安局FB
保安局青年領袖分組簡報3日研學團所學所得。保安局FB
青年領袖簡報3日研學團所學,並建議內地與香港的政策配套,以達至大灣區更多青年互動同就業。保安局FB
青年領袖簡報3日所學所得。保安局FB
他們即場接受深圳大學生提問。保安局FB
他們分組簡報3日研學團所學,除要剪輯影片分享旅程,更要深入建議內地與香港的政策配套,以達至大灣區更多青年互動同就業,他們又即場接受深圳大學生提問,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副局長卓孝業、深大副校長以及教授亦即席點評,最後各人對一班青年領袖的表現都非常讚賞。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副局長卓孝業、深大副校長以及教授即席點評。保安局FB
保安局青年領袖分組簡報3日研學團所學所得。保安局FB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即行生效。
保安局。資料圖片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保安局局長較早前分別向該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讓兩個組織可在命令發出前提交申述,並在提交申述期限前收到「香港議會」的申述,但在提交申述期限前,並無收到「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申述。
發言人說,保安局局長經小心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包括「香港議會」提交的申述後,合理地相信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者,因此已根據《國安條例》規定,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該兩個組織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發言人又說,保安局局長已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該兩個組織已即時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國安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或自稱或聲稱是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代受禁組織進行任何活動;參與受禁組織的集會;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為其牟取會費或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百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