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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車牌查冊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香港電台

蔡玉玲車牌查冊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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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車牌查冊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2023年06月05日 10:12 最後更新:10:50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製作有關元朗「7.21」事件的專題報道,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及罰款。蔡玉玲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

蔡玉玲於2020年製作有關報道,進行車牌查册。她在2020年11月被捕,其後被控作虛假陳述。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於2021年4月裁定她兩項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是首宗有記者因車牌查册被定罪的案件。

蔡玉玲不服定罪的上訴,去年11月遭原訟庭駁回。她之後再向終審法院就涉及的法律問題和事實問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終院上月開審,押後至今日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

法官杜麗冰在庭上宣讀裁決時指出,確信黎智英是三項串謀控罪的主謀,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蓄意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有關刊物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又說黎智英從未動搖過破壞中共政權的意圖,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然執意推進,只是轉為以較隱晦及收斂方式進行。

法官引述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指黎智英在第二次被捕後,依然指示他要如常經營《蘋果日報》,反映黎智英在《國安法》頒布前後,唯一意圖是要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代價要犧牲中國和香港人民的利益。

法官亦指出,從黎智英的專欄文章、直播節目等內容可見,他成年後長年都對中國深懷怨恨,經常以協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政府。案中證據亦顯示,案中同謀Mark Simon在背後為黎智英做事,為他安排在華盛頓與美國政府官員會面,包括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遊說並尋求他們的支持,以對抗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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