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畫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彭卓棋28日早上續於西九龍法院作供,交代《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放棄了所有政綱,當時撕毀原有傳單,確認票站移除政綱等,自言為守法「基本上我已經做盡咗㗎喇」。彭卓棋又坦言曾細閱《香港國安法》條文「但我唔明」,屢稱「我以為自己好安全⋯⋯我唔覺得我會係犯法嘅人喇」。
大律師盧敏儀主問下,彭卓棋交代《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放棄了所有政綱,當時撕去了原有傳單的所有政綱,新單張亦更改了內容,行文中由「支持任何一位你屬意的參選人」改成「支持『對抗極權 背水之戰』,彭卓棋港島團隊」,僅餘口號。彭卓棋憶述初選投票日曾確認投票系統內並無政綱,又曾確認票站移除了原有政綱,惟當時與民主動力職員溝通只有口頭對話,沒有想過留下書面紀錄。彭卓棋回想雖然沒有政綱,但仍然想贏得初選參選立法會,當時沒有想過退出初選,直言「我以為自己好安全,基本上我已經做盡咗㗎喇」。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提問可曾有任何行動與組織者確保初選符合《香港國安法》,彭卓棋坦言「我嗰時真係唔知咩叫犯法、咩叫唔犯法⋯⋯我只能確保我自己唔犯法」,尤其是當時有「社會上好有影響力人士,好似係葉劉淑儀講過初選唔犯法」,雖然不知葉劉淑儀有否接觸過初選文件,但「佢係代表政府一部份」。法官陳仲衡問葉劉淑儀可有指明無差別否決財案合法,彭卓棋坦承「冇睇到呢句」。
法官陳慶偉追問有否發訊向其好友區諾軒查問初選是否合法,彭卓棋指沒有,堅稱「我嗰陣認為自己好安全」。彭卓棋又坦言《香港國安法》通過後曾閱覽條文,「但我唔明」,打算尋求英文版條文雙語對讀協助不果,「搵唔到英文版」。李官反問不解法律不正是會加添憂慮嗎?彭卓棋重申當時「覺得自己好安全⋯⋯我政綱都冇晒嘢,我喺一個空洞嘅情況下去選舉,我認為當時係安全喇,我唔覺得我會係犯法嘅人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