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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屋宇宣布提前發放津貼 7.20起定期安排監誓人駐邨辦理宣誓事宜

平民屋宇宣布提前發放津貼 7.20起定期安排監誓人駐邨辦理宣誓事宜

平民屋宇宣布提前發放津貼 7.20起定期安排監誓人駐邨辦理宣誓事宜

2023年07月16日 18:24 最後更新:18:24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民屋宇」)16日宣布,為回應部分租戶希望及早簽署接受重建安排的法律文件及獲發放第一期津貼,決定將簽署法律文件的日期,從原先8月3日提前至7月20日。同時,平民屋宇為方便租戶完成宣誓手續,將於7月20日起定期安排合法監誓人駐邨辦理宣誓事宜,以方便長者租戶可以足不出邨完成法律程序,租戶亦可選擇帶同《聲明》到民政事務處進行宣誓。

平民屋宇7月15日安排租戶參觀錦田「博愛江夏圍村」及位於錦上路港鐵站旁正在興建的「恒莆新苑」,有近百名租戶成員參與,反應十分正面。

平民屋宇7月15日安排租戶參觀錦田「博愛江夏圍村」及位於錦上路港鐵站旁正在興建的「恒莆新苑」,有近百名租戶成員參與,反應十分正面。

此外,平民屋宇15日安排租戶參觀錦田「博愛江夏圍村」及位於錦上路港鐵站旁正在興建的「恒莆新苑」,有近百名租戶成員參與,反應十分正面,部分租戶亦已經初步表達有意申請。平民屋宇將於7月18及19日,繼續邀請過渡性房屋「恒莆新苑」營運團體派員親臨大坑西新邨,向租戶作出講解及即場為租戶辦理申請入住手續。

平民屋宇重申,今次提出的租戶支援及回遷安排「合情、合理」,能夠滿足大部分合資格大坑西新邨租戶的需要。平民屋宇一直與政府保持溝通,明白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公平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而為確保對現時公屋輪候冊上的人士公平,不適宜動用公共資源安置有關大坑西新邨租戶。

平民屋宇7月15日安排租戶參觀錦田「博愛江夏圍村」及位於錦上路港鐵站旁正在興建的「恒莆新苑」,有近百名租戶成員參與,反應十分正面。

平民屋宇7月15日安排租戶參觀錦田「博愛江夏圍村」及位於錦上路港鐵站旁正在興建的「恒莆新苑」,有近百名租戶成員參與,反應十分正面。

平民屋宇相信現有重建方案完成後可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同時釋放珍貴土地資源,協助大眾安居樂業。項目重建後提供逾3,300個單位,較現時增加逾一倍,當中包括約1,300個資助房屋單位供重置現有租戶,及約2,000個由市區重建局發展的「首置」單位。項目重建後將發展成一個更和諧的共融社區,提供休憩平台花園、安老院舍暨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商舖及幼稚園等,為租戶、有置業需求的市民及社區締造三贏方案。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大坑西邨拒遷居民,法官周四頒下判詞,裁定平民屋宇全數勝訴,5名拒遷居民須將單位交還平民屋宇,他們另須支付相關訟費。平民屋宇歡迎區域法院裁決。

大坑西新邨由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興建。資料圖片

大坑西新邨由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興建。資料圖片

5名被告為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馬媚媚和譚蕙蘭。 法官陳錦泉於判詞中指,各被告部分依賴的論據指,他們上一代家人已透過相關租購合約或銷售協議,在50年代購入光民村平房的產權。陳官接納平民屋宇一方的陳詞,指相關合約僅涉及租用或購買一所「房舍」,而非業權或產權,而相關的佔用許可證被撤銷或房舍被拆卸後,房舍的權益亦相應消失,因此拒納被告稱保留光民村平房的產權,並在毫無理據下指「權益轉移」令他們持有現時佔用的大坑西邨單位的產權。

大坑西新邨。資料圖片

大坑西新邨。資料圖片

陳官指出,譚蕙蘭有關租約含持續更新租約的隱含條款的說法,明顯地毫無邏輯根據。陳官謂,雖然平民屋宇作為非牟利機構提供平價服務,亦獲政府批地,但不等於平民屋宇作出了隱含的法律承諾,永遠都要續租予某個租戶。陳官遂裁定平民屋宇的租約內沒有持續更新租約的隱含條款。 陳官最終裁定平民屋宇全數勝訴,並命令各被告交還單位空置管有權,他們另須向平民屋宇支付相關訟費等。 

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歡迎裁決,指出平民屋宇作為業主,有權於租約期滿後收回單位,駁回違約佔用者的不合理指控。

平民屋宇重申,在過去20多個月,一直與大坑西新邨的違約佔用者保持溝通,但違約佔用者拒絕達成和解,企圖拖延計劃以達其不合情理目的,與「租霸」無異。平民屋宇唯有以法律程序收回其單位,並向該等人士追討相關損失。

平民屋宇呼籲違約佔用者按法庭判決交回單位,讓大坑西新邨重建工程全面展開,以減低對其他已遷出居民回遷的影響。

案件編號:DCCJ5505、5507、5509、5546 & 558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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