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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網上發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 男子認罪被判囚7個月

涉網上發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 男子認罪被判囚7個月

涉網上發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 男子認罪被判囚7個月

2023年07月24日 13:07

一名男子承認於2020年3月在網上發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在區域法院判囚7個月。法官形容涉案帖文內容相當血腥和殘暴,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配合警方,案發至今已3年,被告飽受壓力,作出有關判刑。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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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23歲被告被捕後坦白合作,他低估了法律責任和後果,已得到很大教訓,對被告和家人亦是慘痛經歷。辯方說,被告本質不壞,曾參加很多義工計劃,案發時就讀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後成為助理工程師,但因本案而留下案底,將無法成為工程師,前途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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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引用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父母離異及父親公司倒閉,在網絡世界受激進言論影響而一時愚蠢轉發帖文。涉案帖文內容相當血腥和殘暴,更獲200多人附和,案情嚴重,提醒被告在獄中反省、出獄後要報答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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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拘捕3名人士,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3名被捕人士為2男1女,年齡介乎55歲至66歲。廉署會依法及按既定程序跟進,並會在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署嚴厲譴責不法之徒在網上散播煽惑他人不投票的信息,試圖干擾及破壞本屆立法會選舉。廉署執行《選舉條例》,維護廉潔選舉,必定會嚴正果斷執法,堅決防範和打擊任何干擾及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和誠實進行。

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重申,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轉載相關內容亦屬違法。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認清事實真相,切勿被不法分子蒙蔽及利用。

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投票。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投票。巴士的報記者攝

《選舉條例》於2021年新增第27A條,廉署先後起訴12人干犯該罪行,全部被告均被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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