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就連鎖教育中心翹英教育,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課程案件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中心50歲負責人。海關已接獲310宗相關舉報,涉款251萬,有家長為兩位小朋友分別預繳一年學費,相信是本港自《商品說明條例》設立以來,所涉金額及舉報數字最大宗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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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2日就翹英教育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執法行動會見傳媒,海關強調,一直高度關注並安排專責隊伍跟進事件。截至2日中午十二時,海關共接獲三百一十宗有關該教育中心的投訴,涉及的課程學費約二百五十一萬元。海關再次呼籲受影響的市民向海關提供資料。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調查課監督方冠亭表示,50歲翹英教育的負責人兼公司董事,涉嫌於預售課程時作出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而截至2日中午12時,海關已經接獲至少310宗涉及翹英教育的相關舉報,涉款總額達251萬港元,其中最大的一宗的損失金額為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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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調查第一組曾凱婷表示,涉案的翹英教育中心在7月仍在銷售課程,而涉事教育中心過往也曾出現欠租情況,且欠租並非近日發生,海關有理由相信教育中心在已經無法繼續營運的情況下,仍向家長推銷並接受預繳式課程付款,故於8月1日拘捕50歲的教育中心女董事。她現正被扣留調查,海關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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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再次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商戶如不肯定有能力在指定或合理時間內提供合適的服務,不應收取消費者預付費用。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作出預繳式消費決定前要謹慎考慮;於購買服務後,應保留交易單據及相關紀錄,若日後需作出申訴,可作為基本資料。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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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5間補習中心的翹英教育7月29日宣布全線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