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佈管理辦法,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引發關注。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網上圖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目前,在農貿市場上,市場攤主為讓自家產品看起來更為新鮮,無論光線是否充足,大多會打燈照亮產品,行業內將這種燈稱為「生鮮燈」。「生鮮燈」屬於冷光源LED燈,散熱量小,幾乎不會對生鮮產品的保存產生不良影響。在生鮮燈的照亮下,肉類、海鮮等生鮮食品會顯得格外紅潤,然而,如果把食品放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則明顯暗淡。
生鮮示意圖。(unsplash圖片)
儘管打燈推銷產品的現象非常普遍,但生鮮燈使用規範不統一,相關投訴時有發生。有消費者認為,檔主使用了生鮮燈會影響他們分辨肉質,有誤導消費的嫌疑。
市場示意圖。(unsplash圖片)
針對「生鮮燈」使用規範問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佈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到,「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據悉,新規將於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生鮮燈價格。(網上圖片:淘寶)
有內地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發現有銷售者利用生鮮燈等照明設施誤導自己,可以採取必要的手段進行維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到相關的投訴並且查實了以後,可以對銷售者處以一定的行政處罰,包括責令整改,予以警告,並且可能會處以一定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