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宗違反防疫規例個案涉及11男4女,分別於裁判法院被判監禁最多14天,緩刑12個月,或罰款最高1萬元不等。
衞生署公布,本月1日至31日期間,共有15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或《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這15宗個案涉及11男4女,年齡介乎22至68歲,他們分別於2020年10月8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間違反相關規例,分別於裁判法院被判監禁最多14天,緩刑12個月,或罰款最高1萬元不等。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衞生署計劃將醫療氣體規管為藥劑製品,其中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和一氧化氮將被規管為處方藥物。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衞生署計劃將醫療氣體規管為藥劑製品,其中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和一氧化氮將被規管為處方藥物;其餘可於註冊後在港供應,零售時不需受額外規管,可作成藥銷售或分發。
衞生署回覆查詢表示,因應新冠疫情期間經常使用醫療氣體,轄下的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審視本港現有醫療氣體監管措施,並參考內地及國際有關規管情況後作決定。
管理局正就有關規管建議草擬相關指南,並展開兩個月諮詢至明年1月19日,建議規管實施日期會在通過指引的最終版本兩年後生效。
示意圖。設計圖片
署方早前去信管理局,表示最近全面檢視內地及澳洲、加拿大、歐盟、新加坡、英國及美國對醫療氣體的規管情況後,通過將醫療氣體規管為藥劑製品。有關規管適用範圍涵蓋由氣瓶承載並符合藥劑製品定義的氣體或氣體混合物,包括氧氣、氮氣、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碳、氦氣等,以及其最內層包裝、包括容器與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