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署長林文健,20日與訪港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健偉和代表團,在衞生防護中心會面,交流本港在傳染病管理、監測和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果。
衞生署官員和訪港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代表團會面。圖示衞生署署長林文健(前排右四)和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健偉(前排左四)與其他與會者合照。政府新聞處圖片
林文健說,特區正通過持續提高針對公共衞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提供優質公共衞生服務的能力,積極配合國家疾病防控的整體部署。疾控中心於2023年與衞生防護中心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積極拓展公共衞生領域的合作,疾控中心更不時派遣觀察員來港,參與衞生防護中心舉辦的公共衛生演練。
林文健指出,衞生署會繼續參照國家公共衞生的相關政策框架,持續提升本港應對傳染病的韌性和能力,又期望和疾控中心繼續加強合作交流,在防控傳染病和建設公共衞生體系等方面,共享經驗、資源和成果。
衞生署官員和訪港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代表團會面。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日本抵港男子非法進口18400支另類吸煙產品,今日(4月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三個月,衞生署歡迎判決。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衞生署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
當局表示,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於4月11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該名自日本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檢獲18400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當局稱,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25年9月19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20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23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6個月不等。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另外,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任何人不得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控煙酒辦稱,會繼續密切監察和持續執法以打擊相關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