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親自出馬為大家要爭取多800張門票,希望讓更多的市民可以入場觀賞盛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籌備多時的「紀律部隊及青少年團體匯操暨嘉年華」即將在周日舉行,早前保安局為市民爭取多400張門票,不夠3分鐘就被換領一空,由於反應實在太熱烈,28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親自出馬為大家要爭取多800張門票,希望讓更多的市民可以入場觀賞盛事。
保安局FB圖片
只要登入保安局Facebook平台在留言區答對一條問題的頭200位朋友就可以換取,每位更可以獲得4張入場券,所以各位要快點行動搶先留言,把握最後機會!
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即行生效。
保安局。資料圖片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保安局局長較早前分別向該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讓兩個組織可在命令發出前提交申述,並在提交申述期限前收到「香港議會」的申述,但在提交申述期限前,並無收到「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申述。
發言人說,保安局局長經小心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包括「香港議會」提交的申述後,合理地相信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者,因此已根據《國安條例》規定,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該兩個組織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發言人又說,保安局局長已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該兩個組織已即時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國安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或自稱或聲稱是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代受禁組織進行任何活動;參與受禁組織的集會;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為其牟取會費或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百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