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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職員受賄轉介33名出院病人住安老院 與護老院負責人同被控准保釋

社署職員受賄轉介33名出院病人住安老院 與護老院負責人同被控准保釋

社署職員受賄轉介33名出院病人住安老院 與護老院負責人同被控准保釋

2023年10月13日 19:14 最後更新:19:42

兩人被控收賄及行賄等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兩名被告各獲准以1萬元保釋,案件12月8日再訊。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會福利署一名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懷疑收受私家安老院經營者的1萬8千元賄款,4年間轉介33位瑪嘉烈醫院出院病人入住安老院,兩人被控收賄及行賄等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兩名被告各獲准以1萬元保釋,案件12月8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文件。

兩名被告分別是任職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的58歲邱俊和,以及樂年護老院的50歲負責人李麗珍。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2018年至2022年期間一同串謀,令到作為公職人員的首被告,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轉介由瑪嘉烈醫院出院病人至護老院。

另外,首被告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2022年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次被告接受1萬8千元;次被告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交替罪名。

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攜手扶弱基金開始接受恆常部分第19輪及專款部分第12輪的申請。合資格的非政府福利機構及中小學可於12日8日起至明年10月30日期間遞交申請。

攜手扶弱基金開始接受恆常部分第19輪及專款部分第12輪的申請。社署網站截圖

攜手扶弱基金開始接受恆常部分第19輪及專款部分第12輪的申請。社署網站截圖

政府2005年成立攜手扶弱基金恆常部分,推動社會福利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以配對資助形式建立伙伴關係,共同扶助弱勢社群。商業機構如捐贈支持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福利項目,基金便會提供等額資助。自2015年基金推展專款項目,透過社會福利界、商界、學校和政府四方合作,為基層家庭的中小學生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協助他們全人發展。

基金恆常部分至今共批出超過6億2700萬元配對資金,聯同約1900個商業伙伴支持超過230間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約1200項福利計劃,惠及超過100萬名弱勢人士。此外,基金與約500個商業伙伴,透過3億6600萬元專款支持近70間非政府福利機構及100所學校,為基層家庭的中小學生推行約580項課餘學習及支援計劃,近14萬名學生受惠。

社會福利署。資料圖片

社會福利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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