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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以傘擊打警員判入教導所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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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以傘擊打警員判入教導所

2023年10月20日 18:28

一名現年17歲少年涉嫌用傘擊打警員,早前承認非法禁錮、暴動及傷人等4罪,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教導所令。

2019年10月一名便衣警員在將軍澳被人圍毆,當時13歲的被告涉嫌用傘擊打這名警員。他早前承認非法禁錮、暴動及傷人等4罪,2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表示,被告因本案被起訴後曾潛逃藏匿,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而被判入教導所,考慮到兩案息息相關,加上當時年紀,因貪玩好奇和法律觀念薄弱而犯事,因此判處教導所令,同期執行。

灣仔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灣仔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連同其他人非法禁錮一名警員,非法及惡意導致對方身體嚴重傷害。被告亦涉及在唐俊街與唐德街交界一帶參與暴動,以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一個口罩。

法官表示,被告在案中並非主要角色,只是附和參與,考慮到他當時年紀和容易受人影響,接納他因不成熟和貪玩好奇,法律及秩序觀念薄弱而加入犯案,有見於其犯案原因、過程和年紀,應該以更生為重要考慮因素,判處被告教導所令,並與妨礙司法公正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

灣仔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灣仔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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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精神分裂症女子 葵涌醫院病房涉傷院友左眼被控傷人

2024年05月02日 17:37 最後更新:18:05

一名17歲患精神分裂症的女病人,涉嫌5月1日在葵涌醫院精神科病房內,以手指弄傷一名年約80歲女院友的左眼,導致她受傷流血。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涉事女病人被控一項傷人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再訊,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並考慮她是否適合答辯或判處醫院令,期間女被告需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訊。

葵涌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葵涌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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