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因違例泊車被警員抄牌,兩人涉嫌以粗言指罵及出言挑釁警員,兩人各被控一項「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日28日提訊,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尋找涉案人士及獨立證人,兩人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到元朗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得返回案發現場。
其中一名男子和警員口角。(網上影片截圖)
兩名被告分別是43歲報稱無業的張國偉及50歲商人黃永昌,他們被控於本星期二在元朗西裕街近金祥坊交界,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油尖警區聯同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星期一(12月15日)在區內黑點進行代號「動天」的打擊違例泊車事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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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期間,警方共發出95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拖走7輛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 ,及拘捕一名52歲非華裔男子,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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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11月,油尖警區共發出191 39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攝錄到1 602宗司機違例事項,希望駕駛者藉此改善可能引致交通意外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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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將持續嚴厲執法,確保交通暢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與守法意識,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一時之便違例停泊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