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進行二審。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余華英案今年9月一審宣判,法庭指她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構成拐賣兒童罪,被告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但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余華英被判死刑,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余華英被指1993至1996年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出售」,她對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就認為一審判決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庭最後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