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多名兒童被拐賣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照法定程序,28日對案中主犯余華英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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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余華英會見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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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早前經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17名兒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緬北從事電騙的白家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其中5名被告包括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判處死刑;另外2名被告人李福壽、李志德判處死緩;5名被告無期徒刑、9人判處3年至20年有期徒刑。
白所成(圖)等5人被判死刑。微博影片截圖
案件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案情指,以白所成等為頭目的犯罪集團,利用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依託家族武裝力量,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41個園區,招攬、吸引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和傷害,綁架,敲詐勒索,組織、強迫賣淫,組織偷渡等,涉及290多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1人自殺、多人受傷。另有白家成員販毒約11噸。
白所成(圖)等5人被判死刑。微博影片截圖
白應蒼為白家主要成員,同被判死刑。微博影片截圖
法庭根據各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
緬北電騙白家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微博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