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港府努力講好香港故事之際,一些外媒記者也做同一件事,不過用的是另一套劇本,講述「恐怖故事」。
![《金融時報》一篇報道指,國際大行要求來港工作人員的用即棄手機,以防被竊聽,但未經有關公司証實,亦拿不出實據,有製造「恐怖感」之嫌。](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1024x/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23/12/IMG-20231203-WA0037-1024x878.jpg.webp)
《金融時報》一篇報道指,國際大行要求來港工作人員的用即棄手機,以防被竊聽,但未經有關公司証實,亦拿不出實據,有製造「恐怖感」之嫌。
最新例子是,英國《金融時報》引述匿名的知情人士說,幾間國際會計師行,包括德勤和畢馬威,要求在香港公幹的人員使用即棄手機,因常用手機內的資料可能被竊取。而一些外企的高層,因有此憂慮,對來港工作感到猶疑。
政圈朋友看過這消息後說,因知情人士冇名冇姓,又未經有關公司證實,件事是真是假,還須求証,不過報道顯然想製造「恐怖感」,對所謂的竊聽風險繪影繪聲。事實上,香港當局要進行竊聽,有極嚴格程序,不可能濫用,反而美英情報部門早就竊聽當食生菜,任意妄為,外國商務人員也難逃離魔掌。
《金融時報》的報道說,兩大會計師行叫來港工作的人員用即棄手機,「顯示跨國公司在香港這個國際商務中心做生意,正愈來愈困難」。文中又引述知情者說,國際知名顧問公司麥堅時,以及一些半導體公司,其人員訪港時,也使用另一個手機,以防資料被截取。另有公司高層則表示,因國家安全問題講得很多,他們感到要小心行事。
整篇報道的鋪陳,是營造「竊聽風雲」劇情,並突出國安法下的風險,雖沒說白,但用意昭然,就是外企人員在港工作不太安全,敏感資料隨時被盜走,自身也可能陷險境。
熟悉保安事務的政圈朋友說,國際大行是否有此措施,有待証實,但文中所指的竊聽「恐怖感」,則顯然非建基於事實,至今並無任何個案顯示,外企人員的手機資料曾被竊取。
他說,香港對截取通訊,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國安以外的嚴重案件,執法部門如要監聽,事前須得到法官批淮。至於涉及國安的案件,根據《香港國安法》,警方若有合理理由懷疑有人危害國家安全,要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必須經行政長官批淮,才可進行,不能想竊就竊。
反觀美英情報部門,對國民和外來人士,以至身在外國的「目標人物」,不用經過司法程序而進行竊聽,等閒得如家常便飯。政圈朋友說,斯諾登揭露美國當局的「梭鏡行動」,在全球截取以億萬計的電郵和手機資訊,連國家元首都被竊聽,國際大行高層和外派人員無人能倖免。情報部門成為全球最大黑客。
月前《華爾街日報》爆料,話美國情報部門通過商業途徑,在市場大量購買和儲存私人訊息,而國民意一無所知,行動未受任何監管。由此可見,在美國工作的企業人員,被竊聽的機會率,比在香港高出何止百倍!為何其公司沒在叫他們在美國要用即棄電話?
![《金融時報》一篇報道指,國際大行要求來港工作人員的用即棄手機,以防被竊聽,但未經有關公司証實,亦拿不出實據,有製造「恐怖感」之嫌。](https://image.bastillepost.com/1006x/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23/12/IMG-20231203-WA0038.jpg.webp)
《金融時報》一篇報道指,國際大行要求來港工作人員的用即棄手機,以防被竊聽,但未經有關公司証實,亦拿不出實據,有製造「恐怖感」之嫌。
至於英國,也不遑多讓。法國芯片業巨企金普斯的創辦人拉敘斯,在《芯心陷阱一書說,他在倫敦公幹時,電腦和手機數度被入侵和竊聽,住所更被人入內搜查。其實英國情報部門早在2007年就展開Tempora計劃,大量竊取通訊,包括電郵和手機,並將之與美國國家安全局分享。
相對美英,商務人員在港被竊聽的風險是「微巫見大巫」,外媒把香港的「竊聽風雲」吹到咁大,客觀上損害了香港的國際金融和商貿中心形象,其政治動機不是很明顯嗎?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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