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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沛敏:黎以老闆身份建議 推薦「香港監察」羅傑斯新聞稿作報道 難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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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沛敏:黎以老闆身份建議 推薦「香港監察」羅傑斯新聞稿作報道 難置之不理

2024年02月28日 11:43 最後更新:02月29日 07:4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月28日展開第三十四天聆訊。「從犯證人」、《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第二日接受辯方盤問、亦是其第十三日作供。辯方提到,黎智英曾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新聞稿轉發給陳沛敏,僅因他們是朋友,報道決定權留給陳,惟陳指,她理解黎是以老闆身份推薦作報道,又強調由黎親自提出的「建議」,她很難置之不理。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續盤問陳沛敏。辯方本周二(27日)提出,黎智英不會要求《蘋果》記者怎樣做或不做,只提出建議,但陳指「有時我會覺得係一個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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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月28日展開第三十四天聆訊。「從犯證人」、《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第二日接受辯方盤問、亦是其第十三日作供。辯方提到,黎智英曾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新聞稿轉發給陳沛敏,僅因他們是朋友,報道決定權留給陳,惟陳指,她理解黎是以老闆身份推薦作報道,又強調由黎親自提出的「建議」,她很難置之不理。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續盤問陳沛敏。辯方本周二(27日)提出,黎智英不會要求《蘋果》記者怎樣做或不做,只提出建議,但陳指「有時我會覺得係一個指示」。

831太子站事件

黎轉發羅傑斯新聞稿 陳:黎以老闆身份推薦作報道

8.31太子站事件刊頭版 陳:黎好重視警暴新聞

黎的直播節目和專欄文章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續推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有行動避免違國安法 惟黎的直播節目及專欄文章照推出

辯方再展示,黎於2020年12月被起訴後,張劍虹及陳之間的對話。當中張指「老闆在副刊、Twitter live、Twitter post、外媒訪問,不少列出證據」,陳回應「Chris 問使唔使seek legal advice(徵詢法律意見)問使唔使下架」。辯方問,當時他們有採取進一步行動,把黎部分文章下架?陳確認。

辯方指,黎智英無叫公司同事「撐住」。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指黎僅轉發有關「shit list」訊息非指示 陳:「俾我睇係叫我哋做跟進」

辯方律師團隊指需時整理證據,法官將案押後至明日下午。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稱黎說「無人會逼你做烈士」意指違國安法 陳:「留喺到做呢份工係自己決定」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向法官指,只餘下最後一個環節盤問證人,冀法庭給予時間整理證供,法官遂應辯方要求將審訊押後至明下午繼續。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色西裝外套、白恤衫到庭,向前來旁聽的妻女打招呼;而陳沛敏則穿淺啡色外套,其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如常聽審。

陳沛敏 (資料圖片)

在第三十三天聆訊中,控方展示陳沛敏及楊清奇的對話顯示,黎還柙後仍欲邀作家桑普撰文,惟楊清奇指桑普公開主張港獨,讓他開專欄「有麻煩」;而陳沛敏於2021年6月17日被捕獲保釋後,向葉一堅提出請辭,惟6月24日最後一期刊印100萬份,仍經她同意。陳又供稱,黎曾不滿《蘋果》實體版把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外國醞釀向中港施壓的新聞僅做A1頂部,認為應放大做全版;但陳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自己有絕對編採自主,直指「如果黎生無出聲時都係」;陳又承認自己反對國安法,憂影響新聞自由,同意《蘋果》文章傾向批判,強調亦反映黎的立場。

辯方指黎僅向陳作編採建議 陳:黎親提出好難置之不理 

辯方今引述陳及黎之間於2018年5 月6日的WhatsApp對話內容,黎向陳發訊息指「例如今日的頭條我們是否可以找退休警官或前ICAC官員撰寫些insight融合其中?」以及「Just a thought.」,陳確認。

辯方又展示,黎2019年4月18日轉發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的訊息予陳,指「沛敏,以上是李永達提議,是否可以像他提議再處理,或甚至找到這人訪問,可以不出面用背影出現?」辯方形容,當時黎是提出建議?陳回答指黎的語氣是「客氣」,「但佢親自咁樣提出嘅話,我好難置之不理咁囉」;陳又指,有時黎提出的建議,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亦得悉,「張生都會問我跟進、進展點樣,咁所以我話視之為要去執行嘅一啲事囉。」但辯方指,有些情況下,黎會提出建議後表明,由陳決定如何處理?陳同意。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黎轉發羅傑斯新聞稿 陳:黎以老闆身份推薦作報道 

辯方提到,黎曾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新聞稿轉發給陳,可能是因黎與羅傑斯是朋友,而黎想把報道的決定權留給陳沛敏等人,但陳沛敏指:「黎生作為我哋老闆,係推薦我哋出呢個新聞稿」,指黎好重視羅傑斯及由對方創立的「香港監察」的新聞。法官李運騰問及,會否有可能黎不是作出指示,僅陳的個人感受為指示,陳沛敏指,可能性不大,因如果黎不重視羅傑斯及「香港監察」,他大可讓羅傑斯自行聯絡《蘋果》的編輯。陳又指,黎是叫她處理該新聞稿,「俾我嘅印象係佢都重視(「香港監察」),想幫助佢哋」。

辯方指《蘋果》「開天窗」沒問黎 陳:「唔清楚張劍虹有無講」

辯方指,黎有時的訊息,用字較似發指示,但這情況屬例外,非經常發生?陳答,難以說明這情況有多經常發生,但她早前作供時提及例子,如黎就美國大選的報道提出意見,如何處理七一立法會衝突等,「點樣去採訪邊啲人,我都會覺得係指示囉」。辯方續問,黎甚少跟進他自己提出的建議?陳認為「可以咁講」,但張劍虹同時亦會收到相關指示,張會問陳跟進情況。

辯方展示,陳與林文宗於2019年的訊息對話,當中陳指「我已跟社長打了招呼,星期一頭版開天窗,並會有段文字交代一下我們支持罷工,但基於社會角色欲罷不能之類」。辯方問及,作出「開天窗」的決定,陳完全沒問黎的意見?陳指她本人沒有,但她告知張劍虹,張同意其做法,「咁我唔清楚佢有冇同黎生講」。

831太子站事件

831太子站事件

8.31太子站事件刊頭版  陳:黎好重視警暴新聞

辯方再展示,《蘋果》2019年9月1日頭版報道「港鐵大搜捕釀元朗恐襲2.0 速龍無差別毆打市民」。辯方指,陳及林的訊息顯示,二人自行制定標題?訊息顯示林指,「我改太子站無差別打人做 A1」。陳回應「Ok (emoji)好離譜」,又提及「無線片好清楚」。陳解釋,當時她已離開公司,而新聞較夜發生,林文宗把相關新聞改成頭版,「咁當然我係同意佢轉做A1嘅」,陳解釋,「因我喺屋企睇電視新聞,或者係睇social media上面啲片段,同埋輿論即時嗰個反應,我都覺得係可以做 A1 嘅。」

辯方追問,陳認為相關報道有新聞價值?陳同意。辯方再指,內容亦與陳反警暴的想法一致?陳確認,但強調「我同林文宗先生都知道,黎生好重視警暴呢啲新聞」。 辯方又問,當時陳有檢視新聞報道內容,認為標題符合內容?陳指「可以咁講」,並憶述她當時要依賴報館同事,因對方才可看到記者的撰文。陳指,標題是根據文章內容而制定,理論上報館同事最清楚內容,「會睇到點樣起條題,先最貼合篇文嘅內容」,「所以我會知道佢哋起咗條咩題,除非我睇完好大疑問,我會問返佢」,否則會依賴報館同事制定標題。辯方指,陳在檢視新聞片段後,認為標題合適?陳指「冇異議囉當時」。

辯方指黎反對港獨 陳:「無聽過佢講有咁嘅主張」

辯方指,2019年7月間陳沛敏多次主動聯絡時任主筆楊清奇,包括向對方發送與社運相關讀者投稿,最後楊回應以即時新聞處理,此反映陳會作出建議後,由楊自行決定,惟陳指「我冇俾建議佢,我收到讀者投稿,再轉交畀佢」。辯方遂問,收到投稿再轉交他人的說法,與黎向陳轉發新聞稿,唯一不同就是黎是老闆,陳指「係呀,雖然佢(楊)請假要我簽,但我冇乜指示佢論壇要點做呢個工作。」

根據對話訊息紀錄,陳曾向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傳送題為「最後一根稻草—公務員罷工」的文章,並表示「讀者投稿,請看是否合用」,楊當時回覆:「出online吧,報紙無位」。陳亦曾向楊提供作家Olivia Wong(筆名:小可)的聯絡方法。 辯方指,陳亦曾向楊清奇推薦論壇版寫手,如她曾透過WhatsApp傳訊息推薦有線電視前採主及記者在論壇版刊登文章,陳同意。

辯方再指,陳曾傳訊息給楊清奇「桑普有冇定期專欄」、「老闆建議找他寫。論壇有位嗎?」,而楊回覆「他的文章怪怪的,而且公開主張港獨,所以一直沒敢讓他開專欄」,最終桑普並沒在《蘋果》撰文。陳解釋,因張劍虹轉述黎想找桑普寫文章,故她轉告楊清奇,而她亦有將楊清奇的想法告知張劍虹,當時張表示「既然有法律上嘅考慮,咁就算啦,唔好揾佢啦」。

辯方問及,陳認識黎多年,黎有否主張港獨,陳稱「無聽過佢講有咁嘅主張」,辯方續指其實黎反對港獨,陳指「我無深入同佢討論過呢個問題……」。

辯方指黎重任主席挽虧損 陳:訂閱收入升 

辯方指,黎於2014年辭任《壹傳媒》主席,當年集團有超過一億六千萬元盈餘,但隨後3年出現虧蝕。辯方問及,當時黎並無積極參與《壹傳媒》的業務?陳指,由於其崗位主要負責編採事宜,故對整個集團生意實際情況,並不清楚。

辯方續指,黎於2019年重任集團主席,隨後集團虧蝕情況改善,陳指「好似係」。辯方問及,一般而言,報章主要收入來源為廣告收入,甚至為銷售報紙所獲的收入兩倍,陳確認。但辯方指,於2020年《蘋果》實體版的銷售收入及訂閱收入,比廣告收入還多?陳指不記得,但知道訂閱「有段時間升得好犀利嘅」。

梁振英發起針對《蘋果》廣告商行動 陳確認2019年廣告收入跌

辯方再提及,2019年3月前特首梁振英針對《蘋果》的廣告商發起行動,會在其Facebook專頁公開《蘋果》廣告商,陳確認。辯方指,當時梁振英的行動引起廣泛關注,組織「無國界記者」亦有發稿回應其行動,陳確認。辯方指,自2019年3月《蘋果》的廣告收入大幅下降?陳回應「我記得你頭先講件事令廣告有減少,但我唔記得幅度,同埋相對sales、報紙銷量係點」。

《蘋果》有行動避免違國安法 惟黎的直播節目及專欄文章照推出 

辯方展示《蘋果》刊登陳方安生與美國前副總統彭斯的會面頭版報道,顯為「彭斯晤陳太 關注港人權 學者:高規格接待向京施壓」,辯方指當時其他香港傳媒均有廣泛報道事件?陳確認。

辯方另展示一張台灣《蘋果》的截圖,問香港和台灣《蘋果》的編採和運作是否獨立,陳確認。

辯方再引述黎及陳的WhatsApp對話內容,顯示黎指「沛敏,看了國安法細節嚇了一跳⋯香港將無法治和自由,政府行政無法無天,泛民寸步難移,動彈不得,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容魯莽。」辯方指,顯示黎指示《蘋果》採取行動,以免觸犯國安法。?陳確認,但指對「黎生Live chat個節目,啲同事覺得有啲驚訝囉」。

黎的直播節目和專欄文章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續推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的直播節目和專欄文章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續推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再展示,黎於2020年12月被起訴後,張劍虹及陳之間的對話。當中張指「老闆在副刊、Twitter live、Twitter post、外媒訪問,不少列出證據」,陳回應「Chris 問使唔使seek legal advice(徵詢法律意見)問使唔使下架」。辯方問,當時他們有採取進一步行動,把黎部分文章下架?陳確認。

辯方形容,《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蘋果》亦有行動避免違反《香港國安法》?陳同意。辯方再問及,在黎被起訴前,陳並不認為《蘋果》的行為有違反《香港國安法》?陳確認,指因2020年8月黎被捕時,警方雖有搜查報館,但警方的說法「唔係針對新聞材料嘅,當時涉案嘅人⋯李宇軒嗰啲都唔係同我哋報館有關,所以當時我哋認知,以為係同新聞報道冇關係嘅」。

辯方指,黎沒吩咐他們做一些可被視為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行為?陳指「可以咁講」,但黎的「Live Chat」及專欄文章,都分別在《蘋果》電子平台及實體報紙推出,雖然陳沒參與製作內容,但同事亦有「登到嗰篇文出嚟,可以咁講,當然登嗰時唔係肯定知佢違唔違法,即係喺咁嘅情況底下登咗出嚟」。 辯方續問,若陳知悉內容違國安法,便不會刊登相關文章?陳同意,指張劍虹亦提醒他們要小心處理,「但係黎生嗰啲文基本上唔會改動而出㗎啦,而Live Chat我哋更加冇得參與」。

辯方引述於2020年12月12日張劍虹與陳的WhatsApp對話,顯示《蘋果》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半年後,即黎被正式檢控勾結外國勢力罪1日後,才諮詢律師意見及採取行動,將部分黎的文章及Live Chat節目下架。

辯方指黎僅轉發有關「shit list」訊息非指示 陳:「俾我睇係叫我哋做跟進」

辯方重提及,黎曾向陳發送前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的白宮新聞稿,另加數段文字,談及製作有關制裁人物的「shit list」。辯方指,該數段文字像是美國人口吻,不像是黎所寫,有可能整個訊息均是轉發他人的訊息,也是其「慣用表達方法」?法官李運騰追問,陳當時以為是黎給她的指示,但其實黎只是轉發相關訊息給她?陳稱:「我覺得好奇怪,佢整呢段嘢畀我睇,當係人哋寫畀佢啦,佢又唔講呢個係咩人同佢講,咁佢又send畀我,我唔明佢用意係咩」,陳說:「我當時理解,俾我睇係叫我哋做跟進」。

辯方又提到,《蘋果》在2020年7月18日發表題為「美制裁名單 韓正 林鄭 PK鄧上榜」的文章,又指該美國制裁名單實際是出自彭博新聞社的消息。

辯方指,黎智英無叫公司同事「撐住」。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指,黎智英無叫公司同事「撐住」。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稱黎說「無人會逼你做烈士」意指違國安法  陳:「留喺到做呢份工係自己決定」 

下午開庭。辯方播放2020年《蘋果》25 周年報慶,黎智英的發言片段,當中黎稱「依家《國安法》都嚟埋添,都唔知點去做喇真係⋯我哋對住《國安法》嘅做法係,你哋用返你哋對自己嘅責任,對社會嘅責任、對你個家庭嘅責任,去做呢份工作,冇人會逼你點樣去做,冇人會逼你做烈士,但係你哋攞住你哋個良知,攞住對自己嘅良知、攞住對社會嘅良知去做,我唔會叫你哋點去做」。

辯方指,黎稱「冇人會逼你點樣去做,冇人會逼你做烈士」,是叫同事不要違反《國安法》?陳形容「我諗佢係一個好空泛嘅講法,留喺度都係自己嘅決定,留喺度返呢份工。」 辯方指,黎被還柙後,只表示會「撐住」,但沒要求其他人「撐住」?陳指記憶中黎有向公司同事講「撐住」。

辯方再引述2020年12月張劍虹與陳之間的對話,當時張向陳提及黎的說話,張表示「老闆說,不要把他的新聞做太大,我說已經沒有」,張又指「我問他有甚麼跟同事和讀者說,黎提到「不用擔心我」、 「對我來說,係造化、有機會定落睇吓書」、「亂世,仍然要往前行」。陳回應「收到,他很勇敢,宗教信仰也有幫助」。

辯方指黎無叫「其他人撐住」 陳:是叫政界及社運界朋友

辯方指,訊息中沒提及黎表示要其他人「撐住」?陳指「呢度冇用呢個字眼」。 辯方再指,陳親自探訪黎時,黎只提及自己會「撐住」,沒叫其他人「撐住」?辯方同時引述由陳撰寫的文章「文明能壓碎情懷不衰 無論枯乾山水」,此文章同時於《蘋果》 及《立場新聞》刊登。

辯方指,文章內容提到「今次是第二次探他⋯他說讀報看到有關47人案的文章,很感動。『我會撐住,但我唔會叫出面啲人撐住囉。』他的意思是,香港情況太壞,叫人撐住,撐下去的人承擔的代價可能很大。聽到這裏,我有點感觸,這是他在獄中三個月的感悟。」 陳解釋,如果沒記錯,當時語境是黎提及「47人案呢件事」。陳指「我諗因為黎生有啲朋友都係政界嘅人,我當時理解佢講『出面啲人』,係政界或者社運界佢識得嘅人囉。」陳續指,據其了解,「撐下去的人承擔的代價可能很大」意指這些朋友。

辯方律師團隊指需時整理證據,法官將案押後至明日下午。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指需時整理證據,法官將案押後至明日下午。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向法官指,只餘下最後一個環節盤問證人,冀法庭給予時間整理證供,法官遂應辯方要求將審訊押後至明下午繼續。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色西裝外套、白恤衫到庭,向前來旁聽的妻女打招呼;而陳沛敏則穿淺啡色外套,其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如常聽審。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三十三天聆訊中,控方展示陳沛敏及楊清奇的對話顯示,黎還柙後仍欲邀作家桑普撰文,惟楊清奇指桑普公開主張港獨,讓他開專欄「有麻煩」;而陳沛敏於2021年6月17日被捕獲保釋後,向葉一堅提出請辭,惟6月24日最後一期刊印100萬份,仍經她同意。陳又供稱,黎曾不滿《蘋果》實體版把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外國醞釀向中港施壓的新聞僅做A1頂部,認為應放大做全版;但陳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自己有絕對編採自主,直指「如果黎生無出聲時都係」;陳又承認自己反對國安法,憂影響新聞自由,同意《蘋果》文章傾向批判,強調亦反映黎的立場。

陳沛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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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陳梓華:黎曾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 因要迎合西方要求 爭取國際支持

2024年04月29日 17:46 最後更新:04月30日 08: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八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自己在庭上有新證供,未有在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上提及,如他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當時在黎的座駕上,黎指「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陳同意在書面供詞中沒提及此事,但強調黎有講過。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問及陳梓華與警方會面情況。辯方指,除提及身體狀況、收押所生活、「抱怨」及情緒崩潰的情況外,陳有否談及其他事情?陳指沒有。

至於紀錄顯示,警方於2021年5月14日或之前到荔枝角收押所探陳,但同月21日或之後改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陳。辯方問,當時是否因其情緒狀態而轉至小欖?陳指不知道。辯方問陳所指的情緒崩潰情況,當時有否接受醫療介入治療?陳指沒有。辯方指,所以陳的情況還未嚴重至需要醫療介入?陳確認。

陳確認庭上有新證供 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 

辯方又指,警方與陳進行錄影會面時,已表明正調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涉及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辯方指,當時陳明白他須把與上述人物相關的會面情況、電話及訊息溝通,盡其所能告知警方,亦需要把一些與要求外國制裁、封鎖等相關內容,盡其所能告知警方,陳確認。

辯方續指,陳供稱曾與黎智英會面 6 次,當他於錄口供時,警方最後問陳會否有補充等,辯方展示其中一次例子,當中警方問陳「咁嗰次嘅見面仲有冇講其他嘢?」辯方指針對第5次陳與黎在台北的會面,警方亦有問他「你有冇其他嘢想講呀?」,辯方指陳在方主問時,欲提及不少新證供,而這些新證供,在早前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陳確認。

黎於第四次會面中曾提及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 

辯方舉例,陳梓華提到自己與黎在其座駕的第四次會面時,當時黎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辯方展示陳在2021年5月4日錄取書面供詞中,陳當時稱「2020年3至5月,我第四次同黎智英見面……」「黎智英表示年輕一輩的國際游說……年青人要專心選舉工作,集結民氣……集中非建制派的選票、由於過去一年,年青人積極參加社會運動,希望透過初選集結年青的政治素人吸引年青人投票……」。

辯方展示書面供詞,陳沒提過黎當時稱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陳稱「但佢有講過呀嘛」,惟同意自己書面供詞沒提及。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2020年1 月台北的第5次會面中,陳早前供稱劉祖廸曾表示他個人願意合作,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人等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需「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以推動制裁,但就「攬炒團隊」而言,要跟「rip」商量,陳告知黎「rip」是李宇軒。辯方質疑,同樣地相關內容並無在陳的書面供詞提及,陳確認。另由李宇軒負責的「日本線」與枱底人接觸方面出現困難、要求Mark Simon出面調停在美港人組織的意見分歧,李宇軒十分頑固及不願離港,均沒在書面供詞或錄影會面謄本提及過。

陳承認未在書面證供提及 黎於國安法生效後要求續打「國際線」 

另辯方指2020年6月16日陳與黎於壹傳媒大樓第六次會面,當時曾與黎討論《國安法》,表示憂慮並指「我認為應該要褪,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陳當年曾否與黎討論IPAC資金;陳供稱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要求陳與其他人在文宣及國際線「都要繼續做」,「要支持初選」,上述均沒在書面供詞記載。陳同意,並指「正確,並無咁寫低」。

在辯方盤問下,陳又確認自己在書面供詞中沒提過自己擔心李宇軒被捕會影響到IPAC,並與Mark Simon討論;陳亦同意書面供詞中沒提過在《國安法》生效後、他曾與Mark Simon討論SWHK「日本線」。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關注辯方盤問方式對證人不公

辯方其後擬詢問陳有否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提過上述事情。法官杜麗冰關注,辯方須具體指出相關證供。辯方指希望提調高效率,故不逐一提及相關證供,杜官提醒辯方認為有此必要,認為辯方在沒提供口供或錄影會面紀錄予陳的情況下進行盤問,會對陳造成不公。

辯方提議先由辯方向陳提供17條辯方問題,待陳翻看錄影會面謄本後,在星期五(5月3日)聆訊時再回答。3位法官關注問題的翻譯事宜,認為不宜在法官缺席下處理。經商討後,辯方決定在庭上先向陳提供問題,再由法庭傳譯翻譯,把17條問題列印給法庭。辯方提出14項證供,指陳於庭上曾提及,惟在警方錄影會面及供詞沒有。

案件周五(5月3日)再續。控方將提供近700頁錄影會面謄本及書面供詞,讓陳在庭內在律師陪同下閱讀,以預備辯方在本周五的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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