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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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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2024年04月01日 07:00 最後更新:04月02日 10:0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三名「從犯證人」、筆名「李平」的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作供時,曾形容《蘋果》的編採自主,是「鳥籠自主」,由老闆黎智英設定立場,編採人員不可踰越黎設定的框架,如反修例期間,無論社論或論壇版文章觀點都要支持抗爭、鼓勵上街、要求外國制裁、黎更曾吩咐楊尋找「中共權鬥內幕」的寫手撰文,藉此增《蘋果》影響力,引國際關注。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清奇負責撰寫「蘋論」及主管論壇版,他曾供稱,自己會參加管理層的「飯盒會」,亦會受邀到黎智英住所晚膳,聽取黎對時政的看法,對論壇版選取寫手及文章的要求,如2020年5至6月期間,便三次到黎家晚膳,同場還有筆名「利世民」(Simon Lee)的李兆富、桑普、筆名「盧峰」的另一主筆馮偉光等。楊憶述,當時黎要開Twitter帳戶,圖擴大黎本人及《蘋果》的影響力,故要求他們提供新聞、評論文章讓他發佈,議題圍繞抗爭、六四、人權受打壓等,冀引國際關注,以制裁牽制中港。

黎更曾提出額外月付1萬元予楊清奇,作為Twitter供稿及搜尋資料的報酬,議題包括反《香港國安法》、中共權鬥及南韓光州運動等。為掌握黎的立場,楊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寫稿揀稿」指引,而黎的專欄都直接籲巿民上街,亦支持「和勇不分」,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對中共採取強有力的制裁等。

楊又供稱,論壇版選稿有三原則,包括支持民主、經濟市場化、惟不支持港獨,但黎要求不時更換作者。惟因《國安法》實施,不少作家「跳船」,如專欄作家古德明、幫黎打理Twitter的Simon Lee,也恐違法而辭職。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坦言,幫《蘋果》寫稿風險係特別高他自己亦恐違法,但又要保持《蘋果》支持制裁等立場,故寫文和選文都採取「打擦邊球』方式,游走於「灰色地帶」。楊曾向黎反映論壇版作者不足,對方指示多找海外作者,因他們對《國安法》顧忌較少,批評政府亦較尖銳。

黎又曾要求楊清奇為《蘋果》英文版物色擅長寫中國高層權鬥消息的寫手,讓英文版「爆內幕」,增加在國際上的影響力。黎亦會親自推薦寫手,如曾親游說赴美後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撰文;又曾透過《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指示找桑普寫專欄,惟因桑普曾公開支持港獨,楊建議不要找他寫,怕有麻煩。但事實上,即使《國安法》出台後,楊認為《蘋果》都無改變立場,黎更在飯局中明言「唔驚被拉」,因相信英美不會坐視不理。

1998年加入《蘋果》、到2015年升任為主筆的楊清奇,形容黎是「一個慷慨老闆,又係一個殘忍嘅老闆」,會派股票給員工,造就早期高層成千萬甚至億萬富翁,惟「用人用到盡,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 」,若想留在《蘋果》,要聽從老闆指示。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曾供稱,2016年黎推薦論壇版作者名單時,包括「建制派領袖人物」,故楊認為,黎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是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

楊指,當時黎曾跟他說「美國反枱」,帶領日本、西方國反華,黎認為正是好時機,「趁中國弱乘機落井下石」,故楊撰寫社論時,都表明「美國發宣戰檄文 香港挺身撞槍口」,當美國「舉槍對中國時,香港企起身擋住槍口,送一個目標畀美國打」。楊多次強調,相關撰文立場都緊跟黎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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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陳梓華:黎曾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 因要迎合西方要求 爭取國際支持

2024年04月29日 17:46 最後更新:04月30日 08: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八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自己在庭上有新證供,未有在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上提及,如他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當時在黎的座駕上,黎指「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陳同意在書面供詞中沒提及此事,但強調黎有講過。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問及陳梓華與警方會面情況。辯方指,除提及身體狀況、收押所生活、「抱怨」及情緒崩潰的情況外,陳有否談及其他事情?陳指沒有。

至於紀錄顯示,警方於2021年5月14日或之前到荔枝角收押所探陳,但同月21日或之後改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陳。辯方問,當時是否因其情緒狀態而轉至小欖?陳指不知道。辯方問陳所指的情緒崩潰情況,當時有否接受醫療介入治療?陳指沒有。辯方指,所以陳的情況還未嚴重至需要醫療介入?陳確認。

陳確認庭上有新證供 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 

辯方又指,警方與陳進行錄影會面時,已表明正調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涉及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辯方指,當時陳明白他須把與上述人物相關的會面情況、電話及訊息溝通,盡其所能告知警方,亦需要把一些與要求外國制裁、封鎖等相關內容,盡其所能告知警方,陳確認。

辯方續指,陳供稱曾與黎智英會面 6 次,當他於錄口供時,警方最後問陳會否有補充等,辯方展示其中一次例子,當中警方問陳「咁嗰次嘅見面仲有冇講其他嘢?」辯方指針對第5次陳與黎在台北的會面,警方亦有問他「你有冇其他嘢想講呀?」,辯方指陳在方主問時,欲提及不少新證供,而這些新證供,在早前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陳確認。

黎於第四次會面中曾提及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 

辯方舉例,陳梓華提到自己與黎在其座駕的第四次會面時,當時黎稱「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辯方展示陳在2021年5月4日錄取書面供詞中,陳當時稱「2020年3至5月,我第四次同黎智英見面……」「黎智英表示年輕一輩的國際游說……年青人要專心選舉工作,集結民氣……集中非建制派的選票、由於過去一年,年青人積極參加社會運動,希望透過初選集結年青的政治素人吸引年青人投票……」。

辯方展示書面供詞,陳沒提過黎當時稱自己並非不支持「勇武」,陳稱「但佢有講過呀嘛」,惟同意自己書面供詞沒提及。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陳梓華曾供稱,劉祖廸個人願聽隨黎的建議,結合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時「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惟站在「攬炒團隊」角度,需跟李宇軒商量。

2020年1 月台北的第5次會面中,陳早前供稱劉祖廸曾表示他個人願意合作,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及商人等不同板塊,及國際游說需「認識多啲枱底人」的方向,以推動制裁,但就「攬炒團隊」而言,要跟「rip」商量,陳告知黎「rip」是李宇軒。辯方質疑,同樣地相關內容並無在陳的書面供詞提及,陳確認。另由李宇軒負責的「日本線」與枱底人接觸方面出現困難、要求Mark Simon出面調停在美港人組織的意見分歧,李宇軒十分頑固及不願離港,均沒在書面供詞或錄影會面謄本提及過。

陳承認未在書面證供提及 黎於國安法生效後要求續打「國際線」 

另辯方指2020年6月16日陳與黎於壹傳媒大樓第六次會面,當時曾與黎討論《國安法》,表示憂慮並指「我認為應該要褪,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陳當年曾否與黎討論IPAC資金;陳供稱黎在《國安法》生效後,仍要求陳與其他人在文宣及國際線「都要繼續做」,「要支持初選」,上述均沒在書面供詞記載。陳同意,並指「正確,並無咁寫低」。

在辯方盤問下,陳又確認自己在書面供詞中沒提過自己擔心李宇軒被捕會影響到IPAC,並與Mark Simon討論;陳亦同意書面供詞中沒提過在《國安法》生效後、他曾與Mark Simon討論SWHK「日本線」。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關注辯方盤問方式對證人不公

辯方其後擬詢問陳有否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提過上述事情。法官杜麗冰關注,辯方須具體指出相關證供。辯方指希望提調高效率,故不逐一提及相關證供,杜官提醒辯方認為有此必要,認為辯方在沒提供口供或錄影會面紀錄予陳的情況下進行盤問,會對陳造成不公。

辯方提議先由辯方向陳提供17條辯方問題,待陳翻看錄影會面謄本後,在星期五(5月3日)聆訊時再回答。3位法官關注問題的翻譯事宜,認為不宜在法官缺席下處理。經商討後,辯方決定在庭上先向陳提供問題,再由法庭傳譯翻譯,把17條問題列印給法庭。辯方提出14項證供,指陳於庭上曾提及,惟在警方錄影會面及供詞沒有。

案件周五(5月3日)再續。控方將提供近700頁錄影會面謄本及書面供詞,讓陳在庭內在律師陪同下閱讀,以預備辯方在本周五的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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