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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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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重點重溫|主筆楊清奇形容《蘋果》「鳥籠自主」 緊跟黎立場支持抗爭制裁 圖爆中共內幕引關注

2024年04月01日 07:00 最後更新:04月02日 10:0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三名「從犯證人」、筆名「李平」的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作供時,曾形容《蘋果》的編採自主,是「鳥籠自主」,由老闆黎智英設定立場,編採人員不可踰越黎設定的框架,如反修例期間,無論社論或論壇版文章觀點都要支持抗爭、鼓勵上街、要求外國制裁、黎更曾吩咐楊尋找「中共權鬥內幕」的寫手撰文,藉此增《蘋果》影響力,引國際關注。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主筆楊清奇曾供稱,《蘋果》的編採自主,僅是黎設定的「鳥籠」自主。(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清奇負責撰寫「蘋論」及主管論壇版,他曾供稱,自己會參加管理層的「飯盒會」,亦會受邀到黎智英住所晚膳,聽取黎對時政的看法,對論壇版選取寫手及文章的要求,如2020年5至6月期間,便三次到黎家晚膳,同場還有筆名「利世民」(Simon Lee)的李兆富、桑普、筆名「盧峰」的另一主筆馮偉光等。楊憶述,當時黎要開Twitter帳戶,圖擴大黎本人及《蘋果》的影響力,故要求他們提供新聞、評論文章讓他發佈,議題圍繞抗爭、六四、人權受打壓等,冀引國際關注,以制裁牽制中港。

黎更曾提出額外月付1萬元予楊清奇,作為Twitter供稿及搜尋資料的報酬,議題包括反《香港國安法》、中共權鬥及南韓光州運動等。為掌握黎的立場,楊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寫稿揀稿」指引,而黎的專欄都直接籲巿民上街,亦支持「和勇不分」,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對中共採取強有力的制裁等。

楊又供稱,論壇版選稿有三原則,包括支持民主、經濟市場化、惟不支持港獨,但黎要求不時更換作者。惟因《國安法》實施,不少作家「跳船」,如專欄作家古德明、幫黎打理Twitter的Simon Lee,也恐違法而辭職。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筆名「李平」的 楊清奇供稱,常參考黎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作為自己寫社論或選文的指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坦言,幫《蘋果》寫稿風險係特別高他自己亦恐違法,但又要保持《蘋果》支持制裁等立場,故寫文和選文都採取「打擦邊球』方式,游走於「灰色地帶」。楊曾向黎反映論壇版作者不足,對方指示多找海外作者,因他們對《國安法》顧忌較少,批評政府亦較尖銳。

黎又曾要求楊清奇為《蘋果》英文版物色擅長寫中國高層權鬥消息的寫手,讓英文版「爆內幕」,增加在國際上的影響力。黎亦會親自推薦寫手,如曾親游說赴美後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中央黨校教授蔡霞撰文;又曾透過《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指示找桑普寫專欄,惟因桑普曾公開支持港獨,楊建議不要找他寫,怕有麻煩。但事實上,即使《國安法》出台後,楊認為《蘋果》都無改變立場,黎更在飯局中明言「唔驚被拉」,因相信英美不會坐視不理。

1998年加入《蘋果》、到2015年升任為主筆的楊清奇,形容黎是「一個慷慨老闆,又係一個殘忍嘅老闆」,會派股票給員工,造就早期高層成千萬甚至億萬富翁,惟「用人用到盡,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 」,若想留在《蘋果》,要聽從老闆指示。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清奇作供時指,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是黎的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

楊曾供稱,2016年黎推薦論壇版作者名單時,包括「建制派領袖人物」,故楊認為,黎立場變激進的轉捩點,是2018年10月時任美副總統彭斯在哈德遜研究所發表對華政策演講。

楊指,當時黎曾跟他說「美國反枱」,帶領日本、西方國反華,黎認為正是好時機,「趁中國弱乘機落井下石」,故楊撰寫社論時,都表明「美國發宣戰檄文 香港挺身撞槍口」,當美國「舉槍對中國時,香港企起身擋住槍口,送一個目標畀美國打」。楊多次強調,相關撰文立場都緊跟黎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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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2天| 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 押後至11.20

2024年07月25日 10:44 最後更新:07月26日 08:0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7月25日進行第九十二日聆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黎在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開庭,屆時除黎外,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即時通訊軟件Signal出庭作供。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表證成立,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後辯方要求休庭30分鐘進行商議。

再開庭後,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被告黎智英將出庭作供,預計辯方主問需時5天,另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Signal即時通訊軟件出庭作證。法官李運騰關注,本案涉及大量資料,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料審訊需額外3至4個星期。

法官杜麗冰指,8月雖有兩天可進行審訊,但3名法官於9至10月均須處理其他案件,認為不宜打斷黎的作供,建議把案件押後續審。經各方商議後,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法官李運騰問辯方,案件是否會橫跨12月,辯方指,料辯方案情需約30個工作天。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犯相關罪行人士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今穿啡色外套和白恤衫,甫到庭即與其律師團隊商討;黎的太太、長子黎見恩、幼子及幼女均有到庭旁聽。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昨日第九十一日的聆訊中,辯方進行中段陳詞,要求裁定黎表證不成立,指控方沒證據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請求外國制裁等串謀勾結或煽動行為,強調《蘋果日報》作為報章,只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言論及新聞自由,運用第四權去批評政府,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涉案的「合法協議」已自動失效。惟法官反駁,黎等人的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黎是否仍有意圖請求外國制裁才是本案關鍵。控方陳詞亦指,只須證明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協議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被告仍有意圖串謀,便可證涉案「協議」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毋須證明各方在法例生效後,要重新達成新協議。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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